广东诚公(长沙)律所违规收款、虚假宣传、收钱不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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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11日、13日,我先后和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签了两份合同,一共交了4800元(调解费800元、服务费4000元)。但钱都不是律所收的,而是一家叫湖南律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收的,明显不合规。 签第一份调解合同时,他们找我简单了解了事情的经过,让我以文字的形式他们,并要去了被告的信息,律所工作人员给被告发了几条短信打了两个电话,一天后就说调解不了,让我直接起诉。还在电话里*我说“五月份前能打完官司、肯定能赢”,我才又签了第二份合同、交了4000元。 签完合同后,他们一直不主动联系我整理材料、核实证据,也没做任何实质性工作。我催了很多次,他们才在3月23日发了几份没签字、没整理好的空白表格,表格内容都是我之前给律所提供的,他们根本没提供任何有用的法律服务。 我已经很让步了,800元调解费我都不要了,只让他们退3500元,他们却拿合同里的霸王条款压我,只肯退1500元,还限时逼我同意,态度非常强硬。 这家律所虚假宣传、诱导我签合同、收钱不办事、还违规收款,严重损害我的权益。现我要求他们全额退还4000元服务费。希望相关部门能帮我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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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部分聊天内容 本人与广东诚公(长沙)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委托服务协议存在多处不合理及霸王条款,且对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具体如下: 1. 合同约定总服务费8000元,本人已支付4000元,但该所仅提供简单沟通,未完成代写文书、证据整理、立案指导、律师出庭等任何实质性服务,仅发送未签字、未整理的空白模板,严重违约。 2. 合同第五条“单方解除合同不退费”属于加重本人责任、免除该所义务的霸王条款,违反公*原则,依法无效。 3. 该所收款主体为湖南律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合同约定的律所主体不符,属于违规收费。 4. 签约时对方电话沟通里以“包赢、五月前结案”等虚假承诺诱导签约,存在虚假宣传。 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本人已作出让步,仅要求退还部分的费用3500元,对方仍拒不协商。现要求该所依法履行退款义务,要求他们全额退还4000元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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