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合同即收款、承诺可退却不兑现,耘笛教育侵害消费者权益

网友保保_HxoCwARV

处理中

本人于2025年10月12日通过微信扫码支付,向耘笛(上海)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耘笛学苑考证培训课程,消费金额2080元,至今未开始任何课程学*,未使用任何服务。虽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已形成事实服务合同关系。本人多次申请退款,对方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履行退款义务,属于利用预付费形式侵害消费者权益。现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全额退还2080元,请市场监管部门协助处理。 付款方式是通过微信支付,微信支付的订单号是:42************************02 并且在拖延很久后,耘笛发起了退款协议,目前我尚不明确他们是否已盖章/签字,我签字的时间是2026年3月6号我已签字,合同上明确15个工作日退款,直到2026年3月28日仍然不退款,在2026年3月27日,多次向客服询问退款进度,对方拖延,不回消息不予以告知。 付费前我也询问对方,对方声明:只要未有培训即可退款。 我怀疑:虚构事实,诱导付费:付费前,对方做出“未培训可退款”的明确承诺,但自始至终未与本人签订任何书面服务合同,也无任何课程开通记录。其收款行为缺乏合法依据。 《根据中国民法典》 1.合同成立的核心要件是“合意”:合同是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我仅付款,但从未签署任何书面合同,对方也为给我任何看或者,这表明双方就课程内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核心条款并未达成合意。一个连标的物(具体课程)和双方权利义务都不明确的“合同”,根本不能成立。 2.由于主合同未成立,我支付的2080元在法律上属于 “不当得利”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 对方收取费用却未提供任何服务,毫无法律依据,必须全额返还。 我怀疑关于我的那份单方面我的签字,刻意不给他们已盖章/签字的合同,我认为协议由对方工作人员主动发送并指导签署,内容明确承认应退款2080元。这直接证明对方对‘收款’及‘应退款’事实无任何异议。其唯一目的,是制造“正在走流程”的假象,为拖延或者拒绝退款将此是从大到小,从小到无完全符合诈*罪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特征,其行为模式揭示欺诈故意:一个正规的教育机构,在收取高额费用前,必然与学员签订权责清晰的正式合同。而该公司在未签订任何合同的情况下收款,事后又通过一份自身不盖章的《终止协议》进行拖延,我严重怀疑他们涉嫌诈*。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已联系企业进行处理,请留意后续跟进情况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