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吕梁分公司拒提供保单致理赔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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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本人张帅帅,于2026年3月5日20时许,在吕梁市凤山路与武家庄五巷交叉口,与李凤民驾驶的晋JD07719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我车上乘客祁丽丽(孕妇)无责。 事故发生后,对方车主李凤民拒不提供保险保单,事故处理部门也未留存对方保单信息,导致我无法正常理赔。我多次联系贵公司(人保财险吕梁分公司),要求查询并提供晋JD07719车辆的承保信息、保单情况及配合处理理赔事宜,但贵公司工作人员态度消极、拒不配合,严重拖延理赔进度,已违反《保险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现正式向贵公司提出以下诉求: 立即查询并提供晋JD07719车辆的交强险、商业险保单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