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练丸子APP月卡未使用拒退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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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完结
我于2026年4月1日在代练丸子APP(运营主体:武汉练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24元的月卡*台会员服务。购买后,该会员完全未使用、未享受任何*台权益、未产生任何消耗,属于典型的预付式消费。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服务,未按约定提供的,应当退回预付款。但代练丸子*台以“会员一经开通概不退款”的霸王格式条款,单方面拒绝我的退款要求,该条款排除了消费者的主要权利,依法无效,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我的诉求: 1. 要求武汉练练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我支付的会员预付款XX元,原路退回支付账户; 2. 要求*台立即整改“会员概不退款”的霸王条款,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