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辉付与中融信联合放贷高利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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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永辉云金科技有限公司(小辉付)、中融信融资担保(大连)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本人就上述两方联合放贷违法违规、罚息畸高事宜提起实名投诉,要求二者承担不可分割连带责任,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并全面整改,不得以业务分工、服务外包为由相互推诿。 永辉云金科技有限公司旗下小辉付,为本次借贷业务助贷运营方,负责客户获客、费用收取及贷后管理;中融信融资担保(大连)股份有限公司为借款提供增信服务并参与收益分成。双方构建“助贷+担保”联合放贷闭环,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属法定共同责任主体,需对全流程违规行为共同担责。 2025年7月17日,本人借款本金10000元,分12期偿还,总还款12055.32元,息费合计2055.32元。经核算,该笔借款综合年化利率约37.2%,远超当期1年期LPR四倍13.8%的法定上限,违反《民法典》禁止高利放贷规定,超额息费无效。且逾期罚息畸高,超出法定标准,属于变相高利、重复收费,加重本人还款负担。 同时,双方存在多项违规:其一,信息披露缺失,未清晰公示担保费、真实年化利率及罚息标准,合同残缺、无正规收费凭证,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交易权;其二,违规催收侵权,本人通讯正常、无恶意拖欠,双方放任第三方高频电话轰炸、泄露债务信息、骚扰亲友,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构成共同侵权;其三,担保违规收费,中融信担保未明示收费标准,以担保费变相抬高借款成本,违反融资担保收费规范,属违规搭售。 本人诉求:一是立即停止违规催收,删除第三方留存个人信息并出具隐私保护承诺,实施6个月停催,严禁委托催收、违规报征信及转让债权;二是按LPR四倍13.8%重核合法本息,退还超额息费约1375元,减免全部不合理罚息与违约金;三是提供完整借款合同、担保协议、收费明细、还款流水及合规资质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