臻心贷违规收取高额融担费及超标年化利率

网友保保_b9ac4e9e

已完结

我在臻心贷有一笔1000元的借款 是2024年借的 费用太高超出规定 不给退就打电话投诉 还完就查不到订单了 - 利息:名义利率不算最高,但叠加其他费用后严重超标 ​ - 融担服务费(核心坑): ​ - 每期强制收取,金额很高(如借款1万,每期约100元) ​ - 本金在减少,但服务费按全额本金算 ​ - 不提供实质担保、未充分告知 ​ - 罚息/违约金:天价 ​ - 逾期几天罚息可达上千块,年化高达几百% 二、是否合理、是否合法? 结论:不合理、不合法,属于变相高利贷。 1. 综合年化利率严重超标 ​ - 臻心贷:IRR真实年化 32%~42%+ ​ - 法定保护上限(2026年):一年期LPR的4倍 ≈ 12% ​ - 远超红线,不受法律保护 ​ 2 1. 贵司收取利息+融担服务费后,综合年化利率约34.8%,显著超过一年期LPR四倍(13.8%)的法定上限。 ​ 2. 依据: ​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 ​ - 《民法典》第680条 ​ - *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 ​ 3. 超出13.8%部分的利息及服务费不受法律保护,本人拒绝支付。 ​ 4. 要求: ​ - 按 年化13.8% 重新计算还款计划 ​ - 退还已收取的超额费用(约125.6元) ​ - 停止违规催收、删除不实征信记录 本人保留向12378银保监会、12315、人民法院投诉/起诉的权利。 1. 利率上限(核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 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 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LPR的4倍 的除外。 《民法典》第680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有关规定。 2. 服务费/担保费违规 《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2026金规2号) - 利息、服务费、担保费、罚息等 全部计入综合年化成本 ​ - 不得拆分收费、隐瞒、强制捆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9条 - 享有 知情权、自主选择权 ​ - 强制收费、未明示属于违法 3. 本金认定 《民间借贷规定》第26条 - 预先扣除利息、服务费(砍头息),本金以实际到账金额为准

用户申请完结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您的投诉已成功转至企业处理,后续会由企业与您对接,【消费保】会实时关注您的投诉进展,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