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学府教育强制扣费退费不公
网友保保_FHY1utY7
本人于*期向广州成年学府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品牌“成年学府教育升学中心”,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迎龙路218号101铺,关联湖北课联教育)报名成人高考培训,支付学费2498元。付款后本人未接收任何课程、未使用任何服务,在7日内申请全额退款,却被机构以合同格式条款为由,强行扣除30%费用,仅同意退还1004元,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机构行为违法违规的核心依据 1. 格式条款无效:机构合同中约定的退费扣费条款,属于《民法典》第497条明确规定的无效格式条款,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该条款自始无法律约束力。 2. 违反预付式消费法定退款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本人作为消费者,在付款后7日内、完全未消费的情况下,依法享有无理由全额退款的权利,机构无权以任何名义扣除费用。 3. 未履行提示说明义务,条款不对我生效:机构工作人员诱导付款时,从未明确告知退费扣费条款,也未对格式条款进行显著提示和说明,根据《民法典》第496条,该条款依法不对我产生效力。 二、机构存在多项违规经营事实 1. 虚假宣传与消费欺诈:该机构自2025年9月起,已被多名消费者在网络投诉*台举报,存在“包过不过退费”等虚假宣传、贷款欺诈、合同纠纷、拒绝退款等问题,多名消费者因被虚假宣传诱导报名,支付数千至上万元学费后维权无门。 2. 办学资质存疑:有消费者举报该机构无相关办学资质,且课程教师所属公司与签约公司不一致,涉嫌违规开展成人教育培训业务,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规定。 3. 批量侵害消费者权益:该机构存在大量同类投诉,属于持续性、群体性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严重扰乱教育培训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1. 依法对广州成年学府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 责令该机构全额退还本人已支付的2498元学费; 3. 依法对该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本人。 本人已保留付款凭证、聊天记录、合同等全部证据,可随时配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