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芙拉薇尔婚纱摄影虚假宣传致成片严重不符
网友保保_DjEpA1g3
已完结
2026年3月23日,武汉芙拉薇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为我拍摄了婚纱照(实际拍摄地为云南大理)。拍摄前该公司以样片作为展示标准与成片效果承诺,我也是基于该效果预期才选择下单。但实际拍摄时并没有按样片标准布置场景、进行构图、使用正确的打光方案,导致照片中人物状态差、照片质感与样片完全不符,现在照片无法使用,我拍摄的目的也完全落空。 我与该公司和大理市芙拉薇尔摄影有限公司签订了《目的地旅拍合同单》,该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根据《民法典》第563条、第577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我已经正式向该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款,但该公司拒绝退款,我被迫无奈只能向这里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