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民快易贷违规收取砍头息及高息
网友保保_KxkG42BJ
已完结
投诉本人于此前在贵司借款,合同金额30000元,但实际到账仅24000元,被以中介服务费名义扣除6000元,属于典型砍头息,违反《民法典》第670条。 按实际到账本金24000元计算,该笔贷款综合年化利率接*36%,远超*规定的司法保护上限。 本人现已按要求全额还清36期,总计还款42120元。 根据法律规定: 1. 借款本金应按实际到账24000元计算; 2. 年利率不得超过24%,超出部分无效; 3. 预先扣除的6000元砍头息必须退还。 经合法核算: • 本人合法应还总额约为:33897.18元 • 本人实际已还:42120元 • 多还金额约8222.82元 + 砍头息6000元,合计应退还约14222.82元 现正式要求: 1. 退还违规收取的6000元砍头息; 2. 退还超额利息约8222.82元; 3. 在3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退款方案。 如逾期不处理,本人将继续向*金融监督管理总局12378、12345、12363及互联网金融举报*台投诉,并保留通过法律诉讼追回全部不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