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啰臻有钱涉嫌高利贷及拆分利率
网友保保_T89yD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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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通过哈啰app*台内臻有钱借款本金 13000 元(资金方众邦银行和廊坊银行),分期 12 期还款。 还款方式:第1–11期每期还款 1305.88 元,第12期还款 1359.92 元。 合计总还款:15724.60 元 总利息及各项费用合计:2724.60元,远远超过*规定借贷上限。 我跟*台沟通一直引诱我还完账单退费却不了了之 !且经过**台查询哈啰*台没有持牌资质和助贷资格,且联合资金方跨区域放贷。 *台书面合同标注名义年利率仅 6%,但是:*台另外单独收取担保费、服务费等各类附加费用,把真实利息进行拆分,刻意压低合同表面利率,属于典型的拆分利率、变相砍头息+高息套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 出借人为了规避利率上限,以服务费、担保费、咨询费、管理费等各种名义收取的费用,均应当统一计入综合融资成本、合并计算实际年化利率。不得以拆分收费、分开列项的方式掩盖真实高息,合同写明的低利率不作数,必须所有费用合并核算真实综合年化。综合年化利率超出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四倍的部分,属于无效高额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有权要求减免、退还超额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