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APP拒退大染坊演出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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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0日在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旗下猫眼APP 购买四张2026年5月13日的大染坊演出,2026年4月21日于猫眼APP*台客服申请购票申请退款,并说明退款缘由。客服不予受理,拒绝退款。 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猫眼*台 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195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消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