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以历史退票为由拒退新订单
本人于2026年3月20日在猫眼*台购买【陶喆 Soul Power II PLUS 2026世界巡回演唱会-重庆站】门票。此前我曾购买同场次门票并办理过一次退票,因此重新购票后,系统拦截了我的新订单退票通道。
我仔细阅读了《购票须知》,发现:
1. 时间规则明确:新订单处于【无条件全额退票】窗口期内(例如5月9日场次需在3月22日20:30前),符合字面意义上的退票条件;
2. 条款存在歧义:须知中“同一购票人仅享有一次退票绿色通道权益”的条款,属于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第498条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此条款应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我认为该条款仅指“同一订单”或“首次购买阶段”的限制,而不包括我在窗口期内发起的新订单退款申请;
3. 权利被不合理限制:*台以“历史退过一次”为由直接拒绝新订单退票,实质上是通过单方协议排除了我基于时间规则应享有的主要权利。
现请求*台尊重合同字面含义及法律规定,在当前窗口期内为我办理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拒退重复购票款涉嫌霸王条款
3.23日11.33分在猫眼购买2026蔡依林南宁站,后续得知朋友已在大麦购买同一场次,且时间早于11.33分,后续我在猫眼合理时间内申请退票,但是客服以霸王条款拒绝,我已在大麦*台购买同一场演出票,同一消费者,后续在猫眼提出同场同人的退票申请,猫眼以不允许二次退款拒绝我的退款申请,主办方是永稻星(北京)文化娱乐有限公司和广西尚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目前沟通情况是猫眼拒绝退款,要求等待后续重复订单处理,但是重复订单在之后会扣除30%的手续费,这毫无依据可以随意扣除我的钱。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商家“一概消费不得退票”的规定,属于不合理地排除消费者退票的权利,限制了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继续履行交易的权利,使消费者无法获得公*的交易条件,侵犯了消费者的公*交易权。现在我要求猫眼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同一证件重复购票拒全额退款
我于2026年3月23日在大麦和猫眼同时买到陶喆演唱会天津站一个人同一天同一票价的两张780票,出现了一人一证两张票问题、与猫眼沟通退票需要扣百分之三十手续费,正常情况不可能出现一人证件在两个*台同时购票情况,且出现问题猫眼不予解决,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我的诉求是将重复购票的其中一张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强实名演出重复购票不退票
本人于2026年3月23日在【猫眼/大麦】*台购买了陶喆Soul
Power ll Plus 世界巡回演唱会天津站门票1张,同时在另一*台(大麦/猫眼)使用同一身份证购买了同场次门票1张。 该演出为强实名制,明确要求一人一证一票,本人无法同时持两张票入场,多余订单属于无法履约的无效订单,完全无法正常使用。 现向*台申请退掉多余订单,该操作不影响主办方二次销售,也不会造成资源浪费,但*台以「不支持退」为由拒绝处理,此行为属于霸王条款,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诉求:请*台协助办理多余订单的退票手续,避免消费者损失。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购票系统未设一证一票致重复下单拒全额退款
2026年3月23日在猫眼演出购买了陶喆soul powerll世界巡回演唱会天津站4月12日,主办方是天津市滚石文化有限公司。因为他们没有明确设置一证一票的限制,导致重复下单,最重要的是跟客服说需要全额退掉订单,不接受任何扣除的理由,因为不是消费者购票的问题,是主办方的购票程序的责任,客服给的结果是必须扣除百分之三十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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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演出票强实名不退款涉嫌霸王条款
您好,我要投诉猫眼演出不予退款的问题:
我于2026-03-24下午2:01购买的KNOWKNOW大连站演出票(场次2026-04-19)属于未使用、未消费状态,演出尚未开始,也未对主办方造成任何实际损失。同时在另一个*台也买了 并且另一个*台先付款 一个身份证买了两张票 猫眼在身份证买完票之后并未显示不能重复购票并且还允许我付款并且以“强实名不可退”为由拒绝退款,该格式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公*交易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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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演唱会门票退票扣费过高且未显著提示
我于3月23日申请陶喆天津演唱会门票退款,原票价1380元,仅退款966元,被扣除414元手续费,占票价30%。该手续费比例远超行业合理标准(通常不超过20%),且购票时未显著提示高额退票手续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请在24小时内补退多扣的414元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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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拒退话剧票涉嫌霸王条款
本人于2026年3月24日在猫眼*台购买鼓楼西戏剧陈丽君领衔主演话剧《枕头人》12周年版4月8日场次门票,因买错时间需要上学合理原因无法到场,申请退票遭拒。 *台以“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为由拒绝,该条款属于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免除经营者责任的格式条款,依据《民法典》第497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应属无效。 现要求*台: 1. 立即为本人办理退票; 2. 整改不合理不退票规则。
订单号:27*******41 联系方式:134****6659 座位:C区单号7排11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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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未告知补班日致误购演唱会票
2026年3月20日在猫眼*台购买了陶喆2026年世界巡回演唱会-重庆站,主办方是北京野蛮生长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因出售日期2026年5月9日为法定补班日,并未在活动界面去*票须知中告知,导致我选择错误演出时间,我的诉求是不接受扣除手续费,需要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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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不到位/态度差、虚假/误导宣传
处理中
猫眼*台拒退澳门演唱会门票
2026年3月18日在猫眼*台购买了 Billkin澳门演唱会(FEELQUENCY TOUR IN MACAU)门票,主办方是太合乐动文化发展(天津)有限公司。因个人行程冲突无法前往,向*台及主办方申请退票,均以“门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为由拒绝退款,该条款属于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要求协助办理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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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