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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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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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简介:
猫眼电影是美团旗下的一家集媒体内容、在线购票、用户互动社交、电影衍生品销售等服务的一站式电影互联网平台。2015年6月,猫眼电影覆盖影院超过4000家,这些影院的票房贡献占比超过90%。
猫眼拒退KPL赛事预售票款
因为时间关系,原定于1.23王者荣耀kpl春季赛杭州的预售票没法去,要求猫眼*台退款,*台不予受理。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猫眼*台停止非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388元,猫眼订单号为:27****70738。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商家“一概消费不得退票”的规定,属于不合理地排除消费者退票的权利,限制了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继续履行交易的权利,使消费者无法获得公*的交易条件,侵犯了消费者的公*交易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已完结
猫眼购票后无法退款遭拒
2026年 1月 6日11点03分在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旗下猫眼app购买2026九嶷山CMG群众足球邀请赛(湖南永州)票,买完发现买错于是立马在猫眼app*台客服申请购票48小时内申请退款,并说明退票理由。客服不予受理,拒绝退款。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猫眼*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29.9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已完结
猫眼购票不连号拒退款
2026年1月15日在猫眼*台购买蔡依林演唱会票,不连号,在*台申请24小时内全额退款,客服不同意,拒绝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7天无理由退货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购票不予退款投诉
我于2016年1月15日在猫眼电商*台购买王者荣耀春季赛上海主场门票,出现了不允许退款问题,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我的诉求是退货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购票后不予退款且客服不处理
我于2026年1月15日在猫眼电商*台购买王者荣耀春季赛上海主场门票,出现了不允许退款问题,侵犯了公*交易的权益,我的诉求是退票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拒退演出票属霸王条款
于1月15日晚在猫眼*台上购买了一张演出门票,但由于工作冲突不能前往想退票,但*台拒绝。原因为:此项目因为演出票品的特殊性与时效性,且演出购票时页面有提示退票权限。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 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 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售票*台不能改退票的单方面规定,构成了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 制交易而限制、排除了观众在合理 时间内退票或者转让的合法权益, 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经营者责 任,违反了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 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我要求*台退票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购票无法退款损害消费者权益
我在2025.10.30于猫眼*台购买2026.1.24张韶涵演唱会门票,现因为无法抗拒的原因无法使用,但是猫眼*台不予退款,损害我作为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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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购票填错信息无法退款
2026年1月13日在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旗下猫眼APP购买一张门票。因填错购票人信息,无法正常入场,于1月13日于猫眼APP*台客服申请购票1小时内申请退款,并说明退票理由。客服不予受理,拒绝退款。希望可以帮我向猫眼*台追回损失。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猫眼*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13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 退赔费用,退货,停止侵权,核定侵权责任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购票无法退票且客服态度差
本人于2026年1月13日在猫眼*台购买了2026年王者荣耀KPL春季赛常规赛北京WB主场演出票,票价为328元,因场次信息时间都不对,本人当天也有工作需处理,无法到场观看,于是联系客服协商退票,客服称不予支持退票,并态度敷衍,一直拒绝退款,态度非常差,经过几次反应只打过一个电话还是拒绝退款,协商无果。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328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利在收到商品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的退票记录。现要求退票退款,期间多次反应并未联系我就显示已处理,本人非常不认可这种行为,并要求尽快退票退款,不然我就走法律程序了
投诉问题
服务不到位/态度差、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购票遭背刺 不予退款霸王条款
我于2026年1月10日在猫眼购买了成都一人之下原画巡展下午14:00场次的门票~门票是10点开始售卖,因为几个*台10点早鸟特典场都售罄了,才去猫眼买了14点的早鸟特典场。主办方并没有在开票前说过会补票或者二开,因为场内有限定品限量贩售,所以很着急的买了下午场。结果1月14日,又补了第一场的票,人变多了,那我们第一天购买后面场次的人还能买到吗?完全是侵害了我们作为消费者的权益,不停的增加第一场的门票,不退票本来就是不合理的,更何况还被背刺!诉求是退票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虚假/误导宣传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