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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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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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眼电影是美团旗下的一家集媒体内容、在线购票、用户互动社交、电影衍生品销售等服务的一站式电影互联网平台。2015年6月,猫眼电影覆盖影院超过4000家,这些影院的票房贡献占比超过90%。
猫眼谢霆锋武汉演唱会实名重复购票不退款
关于谢霆锋武汉站演唱会实名制却重复购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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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购票选错时间不支持退款
我在2026年3月26日在猫眼*台购买了葫芦相声社4.3号16:30的场次。付款完之后第一时间发现我自己买错时间了,我要买4.5号16:30,和客服协商无果。五分钟内的订单都不给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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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演唱会门票实名信息错误拒退票
2026年三月20日,我在猫眼购买了蔡依林西安站演唱会门票,现距离演唱会还有25天,由于实名制信息是默认状态,购票信息不对,沟通无果,*台拿出霸王条款不予退票,侵犯了消费者的公*交易权。回访电话说让自行承担损失。我要求*台我给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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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台拒退话剧票涉嫌霸王条款
本人于猫眼*台购买话剧票,订单号:27*******41,剧目:鼓楼西戏剧《枕头人》,演出时间:2025年4月8日,票价480元。因个人突发紧急情况无法到场,申请退票被*台以“不支持退”为由拒绝。 *台“一经售出不退不换”的格式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亦违反第二十六条及《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属于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无效霸王条款。同时,该行为不符合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建立合理退票机制的监管要求,也违背*广电总局票务系统相关服务规范。 猫眼*台作为正规票务经营者,无视*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滥用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不当。现要求*台立即为本人全额退还票款480元,整改不合理票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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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拒退唐香玉喜剧票涉嫌霸王条款
2026年3月25日购买了4月3日-4月5日 唐香玉单口喜剧专场《糖》深圳站,刚下单立马申请退票退款,却被猫眼客服拒绝退款,我的诉求是全额退款。根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商家“一概消费不得退票”的规定,属于不合理地排除消费者退票的权利,限制了消费者自主决定是否继续履行交易的权利,使消费者无法获得公*的交易条件,侵犯了消费者的公*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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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演唱会门票退票收取高额手续费
本人于2026年2月25日在猫眼*台购买了两张谢霆锋武汉演唱会门票,后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重复购买了两张演唱会门票,订单号27*******22。申请退票,但*台收取了高达30三%的手续费,共计588元,我对此表示强烈不满。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加重消费者责任等不公*规定,此类格式条款内容无效。猫眼*台单方面规定高额手续费属于“霸王条款”,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我要求*台退还全部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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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已完结
猫眼强制收30%退票费且客服态度差
在今年的3月12日,本人因未发现选错时间在大麦和猫眼*台用同一个身份证信息购买了陶喆3.27日武汉演唱会的门票,导致重复购票。订单号分别是猫眼:27342998444和大麦:32***************89,期间未收到任何退票提醒!于是未处理!而后,大麦*台出票成功,猫眼未能出票,强制扣去30%的手续费用,且未提前告知,只是在收取费用的当天才以短信的形式告知要收取费用!本人联系猫眼*台客服协商,但对方态度不佳!我认为这是*台系统漏洞导致的问题,消费者不应为此承担损失。希望贵部门能介入协调,帮助解决。 且强行收取手续费属于*台的霸王条款!既不出票还要收取手续费30%!既然是强实名,为何*台能允许同一个证件号重复购买同一场,强行让消费者退票并收取30%退票费。 我国《民法典》规定,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售票*台不能改退票的单方面规定,构成了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而限制、排除了观众在合理时间内退票或者转让的合法权益,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经营者责任,违反了相关法律的明确规定,属于无效的“霸王条款”。 现在强行收取我414元的手续费,对于普通人真的是难以接受!我希望猫眼*台及主办方:武汉华耀广丰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能及时处理,退回本人被猫眼*台强制收取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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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已完结
猫眼APP购票48小时内拒退《枕头人》门票
2026年2月25日在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旗下猫眼APP购买话剧《枕头人》门票一张,于2月26日于猫眼*台客服申请购票48小时内申请退款,并说明退票理由。客服不予受理,拒绝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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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小程序购票后一小时申请退票被拒
2026年3月25日在猫眼微信小程序购买了薛之谦“万兽之王”演唱会门票,因时间冲突去不了要求退票,主办方是重庆潮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联系了猫眼的客服一直推诿说不符合他们的退票规则,主办方也是一直联系不上,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从购票到决定退票,中途也仅仅经过了一两个小时的时间差,依旧处在七天无理由退款的时限内。服务提供方拒绝退款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要求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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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已完结
猫眼演唱会票退费收取30%手续费不合理
2026年3月25日在猫眼*台购买了(谢霆锋武汉演唱会),主办方是武汉文旅局。由于演唱会票买重了,客服不予受理,不予退费,收取我30%手续费,这个霸王条款,我不接受,严重影响我的消费权。我要求退我的30%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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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