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台澳门wiea盛典拒不退款及虚假宣传
2026年4月8日在猫眼*台购买了澳门wiea盛典 ,主办方是新浪微博,目前拒不退款,虚假宣传,超售,要求开放退票通道
投诉问题
服务不到位/态度差、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虚假/误导宣传
处理中
猫眼*台演出票不退换霸王条款侵权
2026年4月10日,我在猫眼*台购买了音乐剧《锦衣卫之刀与花》6月17日场次的演出票,主办方为XX剧院/演出公司。购票时,*台未以显著、清晰的方式提示“演出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霸王条款,仅在购票页底部以极小字体标注,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不公*不合理条款,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公*交易权与知情权。
现因个人行程冲突,无法按时到场观看演出,多次联系猫眼*台申请退票,均被*台以“演出票不退不换”为由拒绝,*台拒不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且存在霸王条款、虚假/误导宣传的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权利,该不退换条款无效。
现正式投诉猫眼*台,要求其立即为我办理全额退款,退还购票款项280元,并整改*台不合理的霸王条款,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虚假/误导宣传
处理中
猫眼APP预售门票拒退票涉嫌霸王条款
本人于2026年4月8日在【猫眼APP】购买2026WIE
A微博国际娱乐盛典门票,主办方是微博,订单号27*******60票金额1117元,误购了错误的票次,
等支付完才发现,马上联系客服要求退票,客服却
拒绝退票推给专员处理,至今无人联系!且*台先
售罄后反复放票,饥饿营销、虚假宣传,购票后一
刀切不退票,“概不退换”是霸王条款、无效条,单
方面排除了消费者的退款权利,违反法律强制性规
定!
现在是预售阶段,未收到货,多次联系猫眼*台申
请退票,*台以“演出票一经售出概不退换”为由,
无正当理由拒绝为本人办理退票,严重侵害消费者
合法权益!
诉求:责令猫眼*台立即为本人办理上述演唱会门
票的全额退票退款,退还购票款共计1117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虚假饥饿营销及拒退票投诉
本人是2026年4月25-26日在澳门举办的WIEA 国际娱乐盛典的合法购票消费者。现就本次活动主办方新浪微博、五行时代,承办方创造娱乐,票务方猫眼、大麦、银河票务的多项违规行为,向贵局提起正式投诉,恳请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与澳门公共安全。本次活动开售初期,售票*台人为操控显示全档位门票全线售罄,制造*购恐慌诱导消费者非理性购票,短时间内又大量释放门票恢复可售,属虚假饥饿营销,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交易权,导致大量消费者重复、错购门票。针对消费者的合理退票诉求,主办方以一经售出概不退换的霸王条款单方面拒绝,违反澳门《消费者的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同时,结合异常放票节奏与拒不退票的客观事实,本人有合理理由怀疑主办方存在门票超售行为,售票数量或已超出场地核定最大容纳人数,埋下重大公共安全隐患。目前事件已引发超千名消费者集体维权,其中不乏学生及未成年群体,若诉求未得到妥善处理,活动当日极易引发群体性冲突、踩踏等安全事件。为此,本人正式提出以下诉求:一是恳请贵局全面核查本次活动票务运营全流程,查实并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恳请贵局督促主办方立即整改票务规则,开放合理退票通道;三是恳请贵局监督活动现场安全方案落实,严格核定入场人数,防范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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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不到位/态度差、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拒退演出门票涉嫌霸王条款
2025年4月8日在猫眼*台购买了2026WIEA微博国际娱乐盛典一张门票,订单金额1717元,主办方是微博(WIEA国际娱乐盛典),因行程冲突无法到现场观看,距离演出时间大于15天,不影响二次销售,猫眼*台不予退款,贵方此前标注的“门票一经售出,不退不换”条款,属于单方面制定的不合理格式条款,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不符合澳门及内地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定。因此,本人坚决要求为我办理无手续费、全额退款手续,退还我购票支付的全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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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虚假/误导宣传
处理中
猫眼跨*台风控漏洞致重复出票拒退款
2026年4月9日17:17,本人先在大麦*台购买薛之谦「万兽之王」青岛站演唱会门票,后于当日17:24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我的朋友在猫眼*台重复下单同一演出、同一观演人门票,猫眼订单号27*******59,实付917元。因猫眼*台跨*台风控漏洞导致重复出票,本人申请退款时,被*台以「同场次超过退款次数」为由拒绝。该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属于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无效霸王条款。现强烈要求全额退还猫眼订单917元票款,保留大麦有效订单,不得扣除任何手续费,7日内完成退款,逾期将持续向多部门维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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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拒退周杰伦演唱会票款
本人于 2026年 3月 12日在猫眼购买 周杰伦演唱会门票,因突发疾病 / 骨折,持有医院诊断证明,属于不可抗力,完全无法到场。*台以 “票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为由拒绝全额退款。该条款属于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无效格式条款,违反《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要求:1. 全额退还票款 2160元;2. 责令*台整改不合理退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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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音乐节票因意外伤病拒全额退款
2026年3月10日在猫眼小程序购买4月18日福州泡泡岛音乐节票,4月10日中午1点半左右因共享单车失灵等原因导致连人带车一起摔倒在地,2点半去高校校医院康复科就诊,确诊为右手手肘受伤,骨头表面受损、黏结,无法正常使用右手,也无法参加下周六音乐节演出,我拿出校医院就诊记录、消费记录和影像病历与猫眼客服对接,猫眼客服说明要收取30%手续费才可以退票,但是我现在是因为本人临时意外比较严重伤病无法参加音乐节活动才申请退票,所以我需要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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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拒退换济宁青年演唱会门票
本人于26年4月10购买4月18号两张济宁青年演唱会门票后,想要更换19号,或者退票重新购买都可以,但是客服拒绝退款更换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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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购票未出票且拒不退款
本人于2026年4月10日在猫眼*台购买万达影院17.15场次电影票,支付成功后*台始终未正常出票,未提供任何观影服务。我在该场次电影开场前已主动联系*台客服申请退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信息,但猫眼至今未处理退款,也未给出合理解释。
我并未实际使用票务服务,未给商家造成任何损失,猫眼以不合理理由拒绝退票、拖延退款,已侵害我的合法权益。现正式投诉,要求*台立即全额退还购票款项,并规范相关票务服务规则,杜绝此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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