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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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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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简介:
猫眼电影是美团旗下的一家集媒体内容、在线购票、用户互动社交、电影衍生品销售等服务的一站式电影互联网平台。2015年6月,猫眼电影覆盖影院超过4000家,这些影院的票房贡献占比超过90%。
猫眼系统BUG致购票场次错误,要求全额退票
你好,我在4月16日中午12点购票前精准预约锁定的是5月3日下午19.00KPL挑杯场次,下单*购时*台系统自动错乱,直接跳成了4月27日下午6.30场次,本人完全没有手动选错日期。 属于*台系统BUG导致购票失误,并非个人自愿选错场次,订单完全没使用、未入场。麻烦帮忙申请全额无损退票,不是消费者的问题,不应该让消费者承担,给我全额退款,退票。 退款退票或者换票
投诉问题
服务不到位/态度差、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系统BUG致购票场次错误
你好,我在4月16日中午12点购票前精准预约锁定的是5月3日下午19.00KPL挑杯场次,下单*购时*台系统自动错乱,直接跳成了4月27日下午6.30场次,本人完全没有手动选错日期。 属于*台系统BUG导致购票失误,并非个人自愿选错场次,订单完全没使用、未入场。麻烦帮忙申请全额无损退票,不是消费者的问题,不应该让消费者承担,给我全额退款,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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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隐瞒赠票场次致购票体验受损
2026年4月12日,我在猫眼*台,购买了3张电影票,电影名称:阳光女子合唱团,订单号:27*******93,我购买电影票观影后得知,该场次为赠票场,自己购买的座位被赠票观众霸占,并且观影过程中满场老人小孩儿影响体验。商家在不告知赠票场的前提下正常卖票,属于欺诈行为,要求全部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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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款、虚假/误导宣传
处理中
猫眼*台误购电影票拒不退款且客服难联系
2026年4月10日在猫眼*台购买了北影节《如果有腿,我会踢你》电影票四张,其中两张票是以为网络不好误购的,现要求退掉两张票款,但猫眼客服不予退票且人工客服很难才能联系到,到现在也没有告诉消费者解决方案。诉求:要求*台对我误购的两张电影票进行退款
投诉问题
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联系不到客服
处理中
猫眼退票扣20%手续费无显著提示
本人在猫眼*台购买演出门票,购票后24小时内申请退票,*台未做任何显著提示,直接扣除20%高额手续费,属于典型霸王条款。 1. 本人短时间内退票,不影响主办方二次销售,*台无实际损失,收取20%手续费明显过高、显失公*; 2. 退票扣费规则未以加粗、弹窗等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3. 本人因身体突发不适,无法前往人员密集、空气不流通的现场,属于合理正当退票理由。 本人于4月17日在猫眼购买薛之谦演唱会)太原站票,订单号:27383182511因生病原因申请退票,*台强制扣除20%(286.8元)手续费 1. 收费标准未以显著方式提前告知 2. 退票未影响二次销售,*台无实际损失,收费过高、显失公* 3.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格式条款不能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 诉求:全额退还扣除的手续费286.8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电影票无法退改致观影体验受损
2026年4月17日在猫眼*台购买了《我,许可》电影票,主办方是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目前的沟通情况是*台不予退票退款改签,我订错了时间,来不及赶到影院观影,错过片头,影响观影体验,我要*台退款并且给予补偿,因为我在沟通的过程中,商家及*台没有解决问题反而耽误我的时间影响我观看下一场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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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强实名制门票无效却拒全额退款
本人于2026年4 月 17日在猫眼购买薛之谦 太原场场次演唱会门票(917 元),同时在大麦用同一身份证购得同场次门票。该演出为强实名制,一证一场只能一张有效,猫眼订单属无效订单,无法入场、无法使用。联系猫眼客服要求全额退款被拒,*台坚持扣除 20% 手续费,属于霸王条款、不合理扣费。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无效订单应全额退款,请求监管部门责令猫眼立即全额退还票款 917 元,免除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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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拒退演唱会门票涉嫌霸王条款
我于2026年4月15日在猫眼上购买了两张“单依纯「纯妹妹2.0」2026巡回演唱会-郑州站”演唱会的门票,主办方是河南五行时代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购买的当天本人因为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然后医生说我这个要等炎症消除做手术,术后每天要换药和打针,与演唱会时间冲突了去不了,随后跟客服沟通退票,客服说退不了,我认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台“票品不退不换”属于排除消费者权利,减轻经营者责任的不公*条款,依法无效。请立即为我办理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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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购票不退款且客服态度恶劣
2026年4月16日在美团猫眼*台购买了2026年王者荣耀挑战杯淘汰赛,目前沟通情况工作人员态度恶劣,使用霸王条款不予退款,目的在于解决用户而非解决用户需求,本人希望猫眼给予退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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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不到位/态度差、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台以退票通道关闭为由拒退蔡依林演唱会门票
本人在2026年4月17号在猫眼*台购买了蔡依林p《pleasure 门票,在购票后免手续费退票时间内,*台以退款过一次退票通道关闭为由,拒绝退款申请,该*台未将该规定放置于和退款手续费相关规定的明显位置,也没有和标注的规定一样特殊标注,误导消费者,且设定了霸王条款 1. 服务提供方主张的特殊性不成立: 根据《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换暂时办法》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网络台购买的商品除第二章外,应予以退。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需要法律的支持和保护,而服务提供方的“霸王条款”行为,也是对法律的*。 2. 服务提供方主张的时效性不成立: 演出是(时间),距现在还有(时间)。且当前购买的产品属于预售商品,目前主办方并未出票,更不用说没有收到任何的纸质票。 3. 服务提供方主张演出票品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换的行为: 违反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25条。演唱会门票作为网购商品必须要接受七天无理由的退款。 4.服务提供方关于演出协议的主张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违反民法典、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演唱会退门票的相关话术: 从购票到决定退票,依旧处在七天无理由退款的时限内。服务提供方拒绝退款的行为已经严重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条款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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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虚假/误导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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