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外卖漏发爆米花且拒退款
我25年四月二十二,晚上23点50,在美团上买了个电影票还有爆米花然后去去店里,然后核销了他告诉我,然后核销了,他告诉我,没有爆米花了,也不给我退款,我的诉求是给我退款
投诉问题
不处理
处理中
猫眼拒退范玮琪演唱会门票
2026年2月6日在美团猫眼*台购买了范玮琪「我们之间的事」演唱会门票。主办方是辽宁荣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目前猫眼不让退款,诉求是退款
投诉问题
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重复购票扣30%手续费不合理
2026年2月4日在猫眼*台购买,今年2月7日黄丽玲成都演唱会门票,主办方是四川亿合文化传播公司。由于前几次开票我都委托朋友帮我*票未成功,这次我们又一起在不同*台刷票,就在几乎同时刷到了回流的880元门票两张,根本来不及沟通就都付费了,付款时间仅相差几秒(见上传的附件)。第一时间我们都联系了相关*台退重复的票,猫眼给出的结论是等开票后,同一张身份证无法录入两次。2月5日上午,大麦网顺利出票,当天下午猫眼告知无法出票、将对我进行退款,但扣除30%手续费共计528元。我要求猫眼提供演出主办方联系方式未果,我多次申明自己非黄牛、确实是为了提高*票命中率,重复购票非恶意、且纯属偶然。由于猫眼*台无法出票,我的重复购票行为并未对猫眼、或主办方四川亿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造成任何实际损失。猫眼*台强制执行的扣除30%手续费无法律依据,申请全额退款,退还528元。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投诉猫眼霸王条款
2025年8月29日在猫眼APP购买礼乐长安音乐节门票,但本人因工作原因无法观看,客服不予受理,拒绝退款。猫眼*台欺*限制消费者权益,请猫眼*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观票钱! 请举办方协助退款!河北文旅监管!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拒退演唱会门票涉嫌违法
本人2026年2月5日在微信猫眼小程序购买张远远行巡回演唱会苏州站门票一张,主办方是江苏星奥娱乐有限公司。于2月5日于猫眼*台客服申请购票48小时内申请退款,并说明退票理由。客服不予受理,拒绝退款。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演唱会主办方星奥以及猫眼*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138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演出票务误导宣传拒退儿童票
2026年2月5日晚两大两小买了四张票看演出,*台标明儿需要凭票入场,到场发现,儿童无需购票,需要退两张票,猫眼拒绝。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虚假/误导宣传
已完结
猫眼*台误购萍乡票拒不退票
2026年2月5日,在猫眼*台误购了萍乡的票,主办方是南昌博维堂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目前沟通情况是拒不退票,诉求是退票。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重复购票强制扣费30%不合理
2026年2月4日下午三点,我朋友帮我和我同事在猫眼购买了两张陈嘉桦2026年2月7日南宁演唱会680元的门票,订单编号为27****61603。我同事的朋友在大麦帮他购买了一张陈嘉桦2026年2月7日南宁演唱会880元的门票。在发现购票重复后,我门及时跟大麦进行了沟通,大麦说会在48小时内处理,但是大麦直接给我同事的演唱会门票出票了。我们就跟猫眼处理,猫眼回复发现购票重复会整单退票并扣除30%的手续费,我们认为这不合理。第一,明明说了一个身份证只能购买一张门票,那么在购票过程中,系统就应该提醒出现重复购票,但是系统没有提醒,这属于猫眼及大麦系统的问题,不应该加重普通消费者的负担。第二,猫眼陈述的扣费原因是他们有规定,可是这个规定属于霸王条款格式条款,对于普通消费者是不公*的。第三,按照猫眼说的重复要退票,那是我朋友的票重复,不是我的票重复,那应该全额退款我朋友的,我的没有重复不应该退才对,猫眼想要两张一起退,并扣除30%的手续费属于恶意欺压消费者,猫眼说是因为他们系统无法只退一张,那是猫眼系统的问题,为何让普通消费者承担后果。我的诉求是要么猫眼帮我把我和我同事的票全额退款,我的正常出票;要么就是两张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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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不到位/态度差、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已完结
猫眼拒退KPL赛事门票涉嫌霸王条款
2026年2月3日12点00分26秒,
本人在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旗下猫眼app购买1张《2026年王者荣耀kpl春季赛常规赛上海主场》演出票,买完发现买错于是立马在猫眼ap p*台向客服申请退款,并说明退票理由。本人购买的票还在有效期内,演出于2025年2月5日晚8点才开始,门票还在时效内,客服却以不符合时效内,拒绝退款!演出门票也属于商品的一种,但*台却不履行售后服务,拒绝消费者合法请求,属于霸王条约!*台不退票属于违法行为,请猫眼*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138元。诉求内容 退赔费用
诉求内容 退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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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APP购票页面显示可退但拒退款
电子标识(如按钮、标签)显示“可退款”,属于对退款关键信息的不一致与不真实披露,违反《消保法》第20条、《电子商务法》第17条的真实全面披露义务,2026年 2月 4日 19点 37分在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旗下猫眼app购买一张2026非遗音乐嘉年华双日VIP联票,买完由于行程重复,于是立马在猫眼app*台客服申请购票48小时内申请退款,并说明退票理由。客服不予受理,拒绝退款。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猫眼*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 1188元。,结算付款前,购票页面全程明确显示可退,但付完款后就无法申请退票了,客服也告知不能退。这种系统展示信息和实际退票规则不一致的情况,属于*台信息误导,应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退还全部费用11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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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虚假/误导宣传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