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APP购票后拒退票款
2026年1月16日在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旗下猫眼APP购买重庆蔡依林3月28日门票。于1月18日于猫眼APP*台客服申请购票48小时内申请退款,并说明退票理由。客服不予受理,拒绝退款。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猫眼*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79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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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拒退蔡依林演唱会票款
我在1月16日23:46购买的蔡依林重庆3月29日场,在1月18日14:34申请退票,猫眼*台不给退票,展示免费退票期是1月18日15:18前,我的诉求是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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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已完结
猫眼电影票无法退票且客服拒处理
我于2026.1.16在美团猫眼*台购买2张2026.1.17 18:35的《阿凡达》电影票,由于临时有事,在电影开场前2小时去*台退票,*台无退票功能,仅有改签功能,于是联系客服准备退票,客服明确表示不予退票,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我的诉求是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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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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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眼临时变更演唱会座位区域
本人于2026年1月5日在猫眼*台购买缪斯女王超级演唱会重庆站演唱会门票vip区,当时官方座位图为A1-A4区,但于2025年1月17日开票时却临时增加A5、A6区域,并把我购买的位置分配至A6区域。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法》第八条、第二十条、第五十五条、《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置办法》第六条、《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五百八十二条规定,这涉嫌虚假宣传、欺诈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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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虚假/误导宣传
处理中
猫眼拒退未使用电影票款项
我于2026年1月14号购买了5张电影票 价值185元 但我没有取票没有核销没有观看这个电影没有享受到这个服务 猫眼*台一直不给我处理 再说根据《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4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因此,商家在电影票APP上不设置消费者可以退票的权限是涉及霸王条款。霸王条款消费者是可以不予履行的。消费者购买电影票和购买其他商品不一样,只要消费还没有入场看电影、就说明还没有享受到电影院提供的服务,所以要求退票并不是无理要求 所以我要求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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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已完结
猫眼电影票无法退票且客服拒绝处理
我于2026.1.16在美团猫眼*台购买2张2026.1.17 18:35的《阿凡达》电影票,由于临时有事,在电影开场前2小时去*台退票,*台无退票功能,仅有改签功能,于是联系客服准备退票,客服明确表示不予退票,侵害了消费者权益,我的诉求是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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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已完结
猫眼购票退款受限且未提前告知
2026.1.16在该*台购买了重庆蔡依林的演出门票,但是由于行程改动需要退款,却被告知只能退款一次,该条件在买票之前并没有明确告知,我要求全额退款这次演唱会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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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虚假/误导宣传
已完结
猫眼购票退票被扣手续费涉霸王条款
本人于2026.1.13在猫眼购门票,订单编号27****42980,购票3天且距演出两月申请退票,却被要求扣手续费。该规则属霸王条款,违反消法及演出管理规定,诉求是要求猫眼及主办方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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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已完结
猫眼购票后无法退票且互相推诿
2026年1月16日5点30分在猫眼APP购买7:10的电影电影票,5:48临时有事,看不了申请退票却被*台用各种话术推诿拒绝。把球踢给影院方,我上楼在影院方要求退款,院方说要经过猫眼跟跟他们没关系,双方互相踢足球,最后猫眼说他们的合同有问题,导致他们这个院方是不同意退款!现要求猫眼在3个工作日内为我办理全额退款至原支付账户。你们双方的问题跟我们消费者有什么关系?那你们就不要合作了,既要院方的佣金,又要咬消费者一口呢,你们吃相太难看了,我建议猫眼这个*台要整顿!影院方之所以把球踢给你们,肯定是你们吃相*时也太难看了!而且后面居然很奇怪,美团也打电话过来,那美团猫眼和院方三方都在为这个事情纠缠不休,是因为一张电影票的背后三方的话那么大的利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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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零食票过期未退款且联系不到客服
2024年在该*台买的零食票没用 . 上面写着到期自动退款 都26年了还不退?该*台又找不到人工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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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款、虚假/误导宣传、联系不到客服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