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购票后因工作变动无法观演要求退款遭拒
2026年4月2日中午12点在猫眼*台购买了音乐剧《蝶变》2026年7月18的场次,新工作安排无法观影,沟通无果,现诉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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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拒退杨千嬅演唱会错填购票人门票
2026年在猫眼*台购买了杨千嬅live my live 4月11号演唱会门票,主办方是成都凡人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目前沟通情况是猫眼不许退票。我是购买填错了购票人,填成了小孩未成年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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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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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眼演唱会票务二开拒全额退款
我3月16日在猫眼*台购买了声生不息广州演唱会,他现在二开了我要求全额饿退款 这不影响二次销售 我要求全额退款还我百分之三十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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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影院未营业且拒绝退款
我去他们棋下的电影院去看电影,本来我不知道开没开门,我是在他们要开厂的时候去的,后来去到门口发现没有开门,退款也退不了了,找客服给他们打两次电话也没有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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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联系不到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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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眼*台购票后无法退款
2026年4月3日在猫眼*台购买了关心妍2026《听》巡回演唱会-广州站。不需要填任何信息就付款成功,诉求是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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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款、联系不到客服
处理中
猫眼*台演唱会票务不予退款
2026年4月3日在猫眼*台购买了关心妍2026《听》巡回演唱会-广州站,订单编号27*******20,不需要填任何信息就付款成功,诉求是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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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款、联系不到客服
处理中
猫眼*台购票后无法退款
2026年4月3日在猫眼*台购买了关心妍2026《听》巡回演唱会-广州站。不需要填任何信息就付款成功,诉求是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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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款、联系不到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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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眼APP演唱会门票退票收取20%手续费涉嫌霸王条款
本人于2026年4月2日17时在网络购票*台 猫眼APP
购买由重庆潮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办方主办的薛之谦万兽之王演唱会-长沙站两张票共1434元,在未出票的情况下申请退票退款,被告知退票收取票价20%手续费才可退票,违反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规定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25条,演唱会门票作为网购商品必须要接受七天无理由的退款。
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将此种格式条款认定为无效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诉求:希望有关部门联系大麦APP与主办方(重庆潮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配合处理全额退票退款事宜 帮我联系到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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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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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眼购票后无法退款且联系不到客服
2026年4月3日在猫眼*台购买了关心妍2026《听》巡回演唱会-广州站。不需要填任何信息就付款成功,诉求是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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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款、联系不到客服
已完结
猫眼APP拒退刘若英演唱会门票
[2025 年 10 月 21 日 15 时], 原告 通过被告运营的 “猫眼 APP” , 购买了 ‘ ’ 刘若英 2025 全国巡演 武汉站 ‘ ’ 的演出门票, 具体信息如下: 演出时间: [2025 年 10 月 24 日 19 时 00 分] 演出地点: [武汉市光谷国际网球中心] 门 票数量: 1 张 单张票价: 人民币 899 元, 总票款: 人民币 899 元 ( 大写: 捌佰玖拾玖元整) 订单编号: 26*******59 [2025 年 10 月 26 日 19 时 00 分] 演出地点: [武汉市光谷国际网球中心] 门 票数量: 1 张 单张票价: 人民币 499 元, 总票款: 人民币 499 元 ( 大写: 肆佰玖拾玖元整) 订单编号: 26*******19 原告已按约定 足额支付票款, 被告亦通过*台向原告发送电子门票, 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依法成立并生效。 原告申请退票的合理事由及被告拒绝 行为: 因行程有变, 原告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 16 时] “未影响 被告二次销售”的情况下,通过猫眼 APP 内 “退票申请” 通道提 交退票申请。 但被告以 ‘ 订单已确认, 概不支持退票’ 为由, 通过客 服回复,明确拒绝原告的退票请求, 至今未退还任何票款。原告的 实际损失:因被告拒绝退票,原告不仅无法获得门票对应的服务还损失了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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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已完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