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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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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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简介:
猫眼电影是美团旗下的一家集媒体内容、在线购票、用户互动社交、电影衍生品销售等服务的一站式电影互联网平台。2015年6月,猫眼电影覆盖影院超过4000家,这些影院的票房贡献占比超过90%。
猫眼演出*台拒退重复购票款
我于2026年5月25日在猫眼演出*台购买了叹春风演出门票, 主办方:公狗剧场,总导演葛俊逸,单张订单金额为266元,总支付金额为532,因不小心重复购票,提前申请退票被*台拒绝,*台未提供合理的退改方案,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旅行业规定,该条款属于不合理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正式投诉,要求依规办理退票退款,望监管部门协调处理。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已完结
猫眼退票扣30%不合理且客服态度差
2026年6月14日在美团猫眼*台购买2026年7月19日张北草莓音乐节门票,退票扣除我百分之%30的费用100元左右,很不合理,联系了客服,客服态度很强硬,表达就是合理合法的扣除费用,让我去其他渠道解决,他们不受理,诉求退还我的血汗钱,
投诉问题
服务不到位/态度差、霸王条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拒退蔡依林演唱会门票涉嫌霸王条款
本人于2026.6.13日中午11点过在猫眼*台上购买了蔡依林成都演唱会26.7.20日的两张价值1980元的演唱会门票,由于突发其他事情去不了现场。故申请退票!但是猫眼以已经退过一次为理由拒绝我退票,这是相当不合理的行为。在退票*里面并没有写只能退一次,即使有这种相关条例都应该粗体加工醒目字体提醒消费者!其他*台比如抖音、大麦都没有设置退票次数!并且上面写着在2026.6.14日中午11.18之前都是免费全退!现在不给退票简直是套路消费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条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等,公*诚实信用的原则。“无论是在线预定还是*台利用其交易强势地位,不顾消费者意愿,单方面制“不得退票“规则,违背了自愿*等,公*的法律原则。这行为无异于强制交易侵犯了消费者的公*交易权!不可退票的“格式条款”,违反了契约自由精神与契约*等。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以及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不得强制交易。同时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等邮购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7日内退货。另外,参照新华社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中,“演出单位应设立退票机制,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网络购买七天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文旅部[2023]96号文件第九条: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大型演出活动退票机制,设定合理的梯次退票收费标准,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以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为中心,排除、限制对方当事*利的条款无效。根据《民法典》不能改签不能退票的规定,属于网络购票*台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也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猫眼此不给退票的行为,已*于我*律之上,无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相关规则,故予以投诉。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台不予退款及客服处理不当
支持投诉猫眼*台 维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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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已完结
猫眼演唱会门票不退票涉嫌霸王条款
2026年5月27号在猫眼*台购买了洛阳站薛之谦演唱会门票,订单编号:27*******76,总金额3434,因身体突发情况无法无法前往现场观看。6月13号打电话协商未果,*台以:购票时有写退票规则为由,直接拒绝退票,退票规则仅用小字提示,购票时无醒目弹窗加粗提示!违反《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 主办方及场馆默许*台一刀切不退票规则,共同侵害消费者权益。诉求:全额退还全部购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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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预售门票拒不退款涉嫌霸王条款
2026年06月11日,我在猫眼*台购买单依纯6月27日广州演唱会门票,购票时该场次门票尚处于预售阶段,*台并未出票、未锁定专属观演座位,订单不存在任何核销、交付成本,可正常对外二次售卖。下单后我第一时间联系*台人工客服,说明自身客观原因无法如期观演,申请全额退票,但客服真接告知订单无法退票,以*台单方票务规则为由一刀切拒绝我的合理退款诉求。 当前订单仍为预售未出票状态,距离演出还有十余天,*台无任何实际损失,却单方面剥夺消费者解除预付费订单、退回全款的合法权利。该“概不退款”格式条款不合理限制消费者核心权益,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霸王条款,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相关规定。我预付全款后尚未获得任何票务服务,在票品未生成、未出票的前提下申请退款诉求合理合法,猫眼*台强硬柜退的处理方式侵害我的消费权益。现要求猫眼*台给出合理解释,立刻为该笔预售订单办理全额退票退款,同时整改购票页面提示规则,对不合理、不公*的票务退换条款进行规范处理。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预售门票拒不退款涉嫌霸王条款
2026年06月11日,我在猫眼*台购买单依纯6月27日广州演唱会门票,购票时该场次门票尚处于预售阶段,*台并未出票、未锁定专属观演座位,订单不存在任何核销、交付成本,可正常对外二次售卖。下单后我第一时间联系*台人工客服,说明自身客观原因无法如期观演,申请全额退票,但客服真接告知订单无法退票,以*台单方票务规则为由一刀切拒绝我的合理退款诉求。 当前订单仍为预售未出票状态,距离演出还有十余天,*台无任何实际损失,却单方面剥夺消费者解除预付费订单、退回全款的合法权利。该“概不退款”格式条款不合理限制消费者核心权益,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霸王条款,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相关规定。我预付全款后尚未获得任何票务服务,在票品未生成、未出票的前提下申请退款诉求合理合法,猫眼*台强硬柜退的处理方式侵害我的消费权益。现要求猫眼*台给出合理解释,立刻为该笔预售订单办理全额退票退款,同时整改购票页面提示规则,对不合理、不公*的票务退换条款进行规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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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演唱会门票不退涉嫌霸王条款
26年6月11日 购买1880演唱会门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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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预售门票拒不退款涉嫌霸王条款
2026年06月11日,我在猫眼*台购买单依纯6月27日广州演唱会门票,购票时该场次门票尚处于预售阶段,*台并未出票、未锁定专属观演座位,订单不存在任何核销、交付成本,可正常对外二次售卖。下单后我第一时间联系*台人工客服,说明自身客观原因无法如期观演,申请全额退票,但客服真接告知订单无法退票,以*台单方票务规则为由一刀切拒绝我的合理退款诉求。 当前订单仍为预售未出票状态,距离演出还有十余天,*台无任何实际损失,却单方面剥夺消费者解除预付费订单、退回全款的合法权利。该“概不退款”格式条款不合理限制消费者核心权益,属于法律明令禁止的霸王条款,严重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相关规定。我预付全款后尚未获得任何票务服务,在票品未生成、未出票的前提下申请退款诉求合理合法,猫眼*台强硬柜退的处理方式侵害我的消费权益。现要求猫眼*台给出合理解释,立刻为该笔预售订单办理全额退票退款,同时整改购票页面提示规则,对不合理、不公*的票务退换条款进行规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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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退票扣费未显著提示涉嫌霸王条款
我于2026年6月8日在美团猫眼*台购买两张电影票,因买错场次申请退票,*台直接扣除28元手续费。购票全程没有弹窗、加粗大字显著提示高额退票扣费细则,仅藏在小字里,侵犯我的知情权。 我并未进场观影,没有享受影院任何服务,*台收取高额手续费属于加重消费者责任的霸王格式条款,违反《民法典》496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该扣费条款无效。 我的明确诉求:全额原路退还扣除的28元手续费,不接受任何代金券、优惠券替代,麻烦给出明确退款到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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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