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购票后因行程变更申请退款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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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9日在猫眼*台购买了6月20日的悬疑推理剧主办方是乐乐大剧院。由于行程有变无法到场,想要退款
投诉问题
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演唱会门票退票限退一次未提示
2026年6月8日我在猫眼*台购买了2026年7月3日在成都举办的“王力宏最好的地方II演唱会”门票,主办方是上海一羌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购买时所看到的退票规则上并未写明“限退一次”的条款,由于行程冲突,于2026年6月9日在免费退款规定时间内第二次申请退款时,猫眼拒绝退票,退票条款中未显著提示“限退一次”,该格式条款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不合理地限制了我的退票权,有排除消费者权利、欺*消费者的嫌疑,故投诉!诉求是全额退款,若超过免费退票期,产生手续费也需要猫眼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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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虚假/误导宣传
处理中
猫眼拒单张退票仅允整单退
我在2026年6月3日猫眼*台购买了黑马李荣浩演唱会7月10号场次,两张,因为我的工作安排当天发生了冲突,同意扣除相应30%下,退一张票,但是不让退,只让两张一起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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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款
处理中
上海马王堆展票不支持退票,猫眼被指设霸王条款
我在6/8,通过猫眼网页购买了58元/张,一共4张价值232元的“上海马王堆汉墓文物大展-千金之家”展览票,猫眼订单编号:27*******20。展览从7月到10月,由于调整行程,故向猫眼申请退票4张,门票未预约未使用,但遭到猫眼*台拒绝退票。现在投诉如下:第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方式,做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的规定,“不支持退票”属于霸王条款,应属无效。第二,根据“文旅市场发【2023】96号文件”,演出举办单位应当建立退票机制,保障购票人的正当退票权益,猫眼*台完全拒绝退票,违反上述规定。补充,收款商户名称为:猫眼(广州)文化娱乐有限公司,猫眼app中,工商登记信息为:北京猫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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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拒退蔡依林演唱会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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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25日在猫眼*台购买了两张蔡依林太原站演唱会,主办方是山西体育中心红灯笼体育场。用金额是1980元,目前是猫眼不予退款。因为时间原因,原定于7月4日蔡依林2026巡回演唱会没有办法去,要求*台退款,*台不予受理。说我没有资格,我现在的确在他要求的退款时间段内,我愿意承担扣除票款20%,但是对方仍然不予退款。在根据相关法律,不退票属于非法行为,请猫眼*台停止违法行为,退还本人支付的费用198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章第25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根据*广电总局《影院计算机售票软件系统技术规范》的第三部分第四条规定,售票软件应具有退票功能,并建立相应退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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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拒退未观影电影票并强制收泡脚费
本人在2026年6月7日下午13点21购入了两张13点38分开场的《极限逃生》电影票,到达影院后,影院工作人员在13点37分(电影票已经过了改签/退票时间)以要我提交10元/人的泡脚费为由,将我拒绝在外,不允许我进入樱桃,一直到13点38分影片开场我也未曾进入影厅,13点45分依然没有工作人员解决我的问题,并且还讲我晾在一旁,直到影片结束,我也未曾观看的电影,后续我联系了猫眼*台的客服,他们以各种理由推脱,不允许给我全额退款,我本人作为消费者,没有观看到电影,反而还需要支付电影费,甚至该*台还叫我对影片给予评价,这不仅欺诈消费者,还强制消费,还挑衅消费者,猫眼*台客服承诺我会在24小时内解决,直到现在已经过了24小时,问题依然没有解决,一直说给我补偿代金券,让我自己吃亏,花掉这两张电影票的钱,而后又和我说和影院沟通多次无果,可以帮我改签,但是我影院的工作人员告知我,改签我仍需要支付10元/人的泡脚费,并且场次人多就不会有我的座位,本人作为消费者,来影院消费,还要等影院的通知,还要看影院的安排吗?强制消费者消费不说,他们所谓的因为座位没法二次出售给他人,不允退票,也是假的!因为影院根本就没有将本人的座位算在内,属于有座位才能看,无空座位我还得等下一次,这不合理!如果一直无空座位,那我岂不是白白消费了?猫眼*台和影院沆瀣一气,欺诈消费者!这是诈*!作为消费者我并不认可此行为!所以我要求猫眼*台给我全额退款!猫眼*台给我全额退款!猫眼*台给我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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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客服不处理/处理不当
处理中
猫眼演唱会门票退票被拒,格式条款未显著提示
本人于【2026年5月19日】通过猫眼*台购买【蔡依林北京演唱会】门票(订单号:27*******15),因个人原因申请退票。猫眼*台以“本人此前曾退票一次,再次购票后不得再次退票”为由拒绝退款。
本人认为,该规则属于对消费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格式条款,但*台在购票过程中未通过弹窗、加粗提示、单独确认等显著方式告知消费者,相关条款隐藏较深,普通消费者难以注意到。本人在购票时并不知道存在“退过一次后再次购票不得退票”的限制。
根据《民法典》关于格式条款提示义务的规定,经营者应对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进行显著提示。猫眼*台未尽到充分提示义务,却据此拒绝退票,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
诉求:请求相关部门协调猫眼*台为本人本次订单办理退票退款,并核查该退票限制条款及提示方式是否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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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猫眼拒退话剧票涉嫌霸王条款
2026年6月6日在猫眼*台购买了6月7号14:30分开心麻花话剧票2张,价格672,在7号上午沟通退钱被拒绝,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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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已完结
美团外卖电影票开场后拒退属霸王条款
2026年5月5日,我通过上述商家购买电影票两张,订单号27479359984和27*******79金额单张35.9元,总共是71.8 影片放映后,我因事无法到场,未取票、未进入影厅、未核销票券,未接受任何观影服务。随后我向商家提出退票退款申请,商家明确表示:只要影片已开场,无论消费者是否到场、是否消费,都不予退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店堂告示等方式,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否则该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格式条款不合理限制、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商家“开场一律不退票”的规则,单方面限制我的退款权利,属于违法的霸王条款。我未实际消费,影院也无实际损失,理应正常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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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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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眼拒退李荣浩苏州演唱会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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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5日在猫眼*台购买了李荣浩黑马苏州场(的演唱会门票具体的演唱会名称或者是其它的票务的场次名称),主办方是CMCLive华人文化演艺(上海华人文化演艺有限公司)。目前的沟通情况说退款次数限制不给退款了(前因后果以及具体的沟通情况),诉求是全额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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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不予退款
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