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拒退蔡依林演唱会门票涉嫌霸王条款

网友保保_cVWr3Ihv

处理中

本人于4月23日在猫眼*台购买蔡依林杭州演唱会门票2张,订单号27*******29,27*******16,支付金额共计1980元。因行程冲突需要退票,*台以"同场次已退过一次"为由拒绝。该限制属于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第26条的不合理格式条款。本人未取票、未使用,不影响二次销售,要求猫眼*台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退款1980元至原支付账户。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您的投诉已成功转至企业处理,后续会由企业与您对接,【消费保】会实时关注您的投诉进展,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