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润发凉菜混入野草异物,拒付1000元法定赔偿

网友保保_940516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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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4月6日在商家处购买自选风味凉菜,食用过程中发现食品内混有野草异物,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标准。本人第一时间联系商家反馈问题,商家仅提出退款+30元红包的敷衍方案,被本人拒绝后,商家又试图曲解《食品安全法》,否认1000元最低赔偿的法律适用,仅同意3-5倍餐费补偿,拒绝依法履行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算。现本人要求商家: 1. 对该份问题凉拌菜全额退款; 2. 依法支付1000元惩罚性赔偿金; 3. 就食品安全问题向本人书面道歉; 4. 对该批次食品进行整改,避免其他消费者受害。 本人已完整提供问题食品照片、与商家的沟通记录等全部证据,请求*台介入调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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