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葵炙店误报顾客逃单致名誉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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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晚上7:00多到8:20,我和母亲二人来到无锡市苏宁广场六楼山葵炙店用餐,座位11号桌。在用餐完毕后,在8:21我用招商银行卡付款,付完后并站起来给在旁边桌附*两位打扫的男性工作人员看,我明确说出了付款的尾号,并向他们展示截图,店内如有监控可以明确看到。两位工作人员回答我说好。他们让我点击确认订单。之后我便在苏宁和恒隆逛街,此时手机电量不足,逛街了一会儿后便关机了。10:30我回到家给手机充电,此时发现我收到了非常多的未接来电,既有店内店主店员还有警方的电话。来店最多的电话留言中他们说我们逃付款,吃霸王餐等。在看到这个消息之后,我立刻回电,并且在通话过程中按照对方的要求加了微信好友发送了付款截图他们证实我们的确付了钱是他们工作失误。但是他们并没有向警方明确解除是自己工作失职造成的误会。并且在店主的留言中,她明确扬言报警,在并没有了解事实情况,并且未查看监控的情况下,直接让警方联系我们。我们了解到警方找我们给她回电话。第一次,她直接拒绝接通,在我们继续打电话,她在电话中语气恶劣,不提自己工作失职没清楚情况报警,没向警方展示监控录像,语气不好,并拒绝赔偿。当我们说这个严重影响到了我们的名誉权,因为本来觉得这个事情有误会解开就过去了,她还继续让警方找我,并且我跟他们说明情况以后他们也没有及时向警方澄清是自己的问题。我说我们要举报维权,对方也很冷淡说随便,并拒绝后续赔偿,拒绝沟通方案。给我们非常失望的消费体验。严重影响了我们今天本来的安排对我们的名誉权造成了损害,直接在店内大肆说我们吃霸王餐,并且因为自己彻底的失职以及拒绝和真实情况报警来应对顾客。我们今天晚上的安排都被打乱了。作为店主他不负起自己的责任不承认自己工作失职,擅自妄为。报警影响正确履行付款和向店员出示付款凭证的顾客,并不予处理赔偿。我们本来觉得有误会,就算解开这件事情就过去了,但是他们直接报警,这对我们的影响非常大,并且没有警方解释清楚他们自己工作失职。而且在我们联系两个店内电话后,他们处理冷淡。我们诉求:第一,这位店主向我们公开道歉,不是以潦草说,这是一个误会收尾,只字不提自己对顾客造成的恶劣影响,而是说明这是自己的工作失职。本来我们回电给店员(186****9513)发完微信就当过去了,也没怎么说,以为店员弄错了都没提出要求道歉赔偿,就当小事情过去了,翻电话记录和聊天可以发现就这样。是店主(1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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