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赢卡贷联合放贷高息乱收费及暴力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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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法律法规,实名投诉深圳市小赢普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小赢卡贷)、江苏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观澜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就三方联合违规放贷事宜,要求承担连带法律责任,全面整改并赔付本人经济损失。 三方构成联合放贷主体,责任依法绑定。小赢普惠作为小赢卡贷运营方,负责客户获客、贷款签约、强制捆绑会员及贷后管理;江苏苏宁银行作为持牌资金方,承担授信审批、放款及征信报送,是风控合规第一责任人;上海观澜投资专司收取咨询费、会员费并参与收益分成。三方搭建“助贷撮合+银行放款+违规收费”完整业务闭环,深度协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依据金融监管规定,苏宁银行严禁外包核心风控与合规责任,三方不得以业务分工、第三方外包为由推诿责任,需对全部违规行为承担不可分割的连带责任。 案涉贷款息费全面违法,还款金额不具合法效力。2025年3月16日,江苏苏宁银行向本人放款11500元,贷款分12期偿还,每期还款1155.2元,总还款13862.4元,叠加上海观澜投资收取的各类隐性费用,综合年化利率远超法定LPR四倍上限,违反《民法典》禁止高利放贷规定。且本人历史借款被强制开通会员、拆分各类服务费隐匿高息,三方累计违规收费7000元。其未显著披露真实综合利率,拒不提供合规借款合同、完整还款明细与正规发票,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交易权。 同时,三方纵容软暴力催收,违法事实确凿。本人全程通讯畅通、无失联、无恶意拖欠,三方仍放任第三方催收机构,实施高频电话骚扰、言语威胁、骚扰亲友等行为,非法读取并泄露通讯录信息,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严重侵犯个人信息权益与生活安宁权,苏宁银行未尽催收合规管控义务,于法无据。 现要求三方3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并执行:立即停止一切违规催收,删除第三方隐私信息并出具个人信息保护承诺;按法定利率重新核算债务,退还违规收费7000元,全额减免畸形违规罚息;对本人账户执行6个月全面停催,严禁委外催收、联系第三方及违规报送征信;即刻提供完整借款合同、还款流水、收费明细及正规税务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