够花-海尔消费金融强制搭售担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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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 2025 年 7 月 5 日通过京东金融 APP 借款 18100 元,资方为海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分 12期还款。自放款后,每月被强制扣除264.71 元担保费,截至投诉日已支付 10期,累计违规收取担保费2647.1 元。该行为属于强制搭售、变相抬高利率,严重违反金融监管规定,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交易权。未将担保费纳入综合融资成本并醒目公示;强制搭售,违反自主选择权:未经本人同意,单方面捆绑担保服务并收费,所谓 “担保” 未提供任何实质服务,纯属变相增收,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金融监管 “禁止强制搭售” 规定。 综合费率超标,涉嫌变相高利贷:将利息与每月 264.71 元担保费合并计算,实际综合年化利率远超最高法规定的24% 司法保护上限,属于违规抬高融资成本的行为。京东作为引流*台,未对合作产品收费模式合规审核,放任海尔消金及合作方以 “担保费” 名义拆分费用、规避利率监管,未尽*台责任。 持牌机构违规经营:海尔消费金融作为持牌金融机构,多次因违规收费、侵害消费者权益被监管处罚,本次仍通过第三方合作方巧立名目收费,性质恶劣。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为 LPR 的 4 倍(当前约 14.8%),持牌金融机构综合费率不得突破 24% 红线。*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要求贷款相关所有费用(含担保费、服务费)必须纳入综合融资成本并全额明示,不得隐性拆分。《民法典》第 680 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有关规定;第 962 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赔偿责任。《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金融机构不得强制搭售产品、违规收费,需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请立即全额退还已违规收取的担保费(暂计2647.1 元,截至 2026年5月6日); 立即停止后续所有担保费扣款,并调整还款计划,按合法利率重新核算本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