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钱包单方篡改还款协议多收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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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主体:晓花(上海)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小花钱包 关联收款主体:中腾信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本人在小花钱包*台有逾期借款,2024 年 10 月,该*台官方工作人员主动添加本人微信,线下协商达成还款方案: 双方约定债务减免后总结清金额 3800 元,从2024 年 10 月起每月固定还款 300 元,可 APP 还款或对公账户还款。 本人严格按照双方协商约定,从 2024 年 10 月开始每月按时还款,*台全程正常接收我的还款,长期未提出任何异议,也从未告知我 2024.10-2025.2 期间还款不计入协商方案。 后续直至 2026 年 4 月,累计总共还款5180.1 元,含后期被划扣的 81 元结案款项。 现*台委托西安市新城区法院调解员单方擅自变更协商起始时间,强行认定协商方案从2025 年 3 月才开始生效,直接把我2024 年 10 月 —2025 年 2 月共计 5 期、合计 1500 元的还款剔除不计入账单,属于单方面篡改口头协商约定、违规多收取费用。 本人现有完整证据: 1、2024 年 10 月小花钱包工作人员微信添加好友时间截图,可证实当月主动协商事实; 2、2024.10 至今每一笔还款 APP 记录、银行扣款流水; 3、最后 81 元划扣结案凭证、调解员沟通记录。 诉求: 1、要求按 2024 年 10 月双方真实协商约定执行,认可 2024.10-2025.2 还款计入结清账单; 2、立即退还违规多收取的1500 元款项; 3、按当初约定 3800 元总额正式结清债务,不得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不得留存违规不良记录; 4、要求*台 3 个工作日内给出书面明确答复,杜绝单方篡改协商方案、乱收费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