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仁学教育拒退未上课学费且不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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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李欣欣,身份证号:360729*********623,于2025年12月24日通过线上方式,向南昌仁学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报名「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本科VIP尊享班」课程,并缴纳学费2980元。报名至今,机构未向本人开具任何合法发票。 报名后,本人仅短暂试看课程几分钟,未完整学*、未实际使用任何教学服务,未消耗机构教学资源,未给机构造成任何实际损失。 该机构提供的《网络培训课程服务协议》中,设置了“7日内需观看满120分钟直播课程方可申请退费”的条款,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明确规定的,不合理限制消费者权利、免除自身责任的无效格式条款,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公*交易权与依法求偿权。 报名后,因本人线下课程安排冲突,无法继续使用该线上课程,于2026年3月起多次向机构提出退费申请。但该机构以“学*账号已开通、课程已注册,不符合退费条件”为由,拒绝任何协商与退款。 经核查,该机构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1. 合同条款无效:协议中设置“必须观看课程120分钟以上才能申请退费”“无论是否实际学*,课程结束后不予退款”等格式条款,不合理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2. 未实际提供服务:本人自报名以来,仅因系统默认进度显示“开学典礼50%、心理学课程1%”,其余所有课程进度均为0%,未实际观看任何直播或录播课程,未接受机构提供的任何核心教学服务,不存在服务消耗。 3. 拒绝履行退费义务:本人已多次与机构沟通退费事宜,机构始终以霸王条款为由拒绝退款,也未提供任何协商方案,严重侵害本人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前,本人已通过12315*台投诉该问题,但调解失败,机构仍拒不退费。 现正式向贵*台投诉,请求介入调解,责令南昌仁学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1. 全额退还本人学费2980元; 2.解除双方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