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鑫海明居公寓退租租金退还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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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要投诉租房纠纷。 我在拉萨市城关区功德林街道拉鲁二组576号鑫海明居公寓租了房子,和房东续租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交了4月20日到5月20日的房租1600元。我因为实*结束,提前十几天通知房东5月8号退租,属于不定期租赁,按法律规定我有权解除合同,房东应该退还我未居住部分的租金。但房东以‘月租房不按天算’为由,拒绝退还剩余租金,我和房东多次协商都没用,之前联系住建局也说只能调解,没法强制处理。现在我需要政府部门帮忙协调处理,要求房东退还剩余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