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博志学远虚假宣传诱导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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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21日,原告在家乡微信公众号“沙县三度资讯网”看到被告一广州师教云课堂教育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布招生宣传,声称可以最快1.5年内取得本科法学第二学历。原告遂添加该机构招生老师秦仕国(电话:176****5200)咨询报名事宜。该老师明确承诺,以原告条件报考华侨大学自考本科法学专业,可通过其网络学*课程助学减分、减免考试科目方式,实现1.5年毕业、2年内拿证。在其诱导下,原告在“师大课堂app”签订培训服务协议,并与被告三广东会豆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签订12期免息分期合同,通过“豆乐派” 微信小程序,每月21日从原告工商银行账户自动扣款290元。自2025年11月21日 至2026年4月21日,原告工商银行卡内已被“豆乐派”微信分期分期小程序自动扣费6期,共计1740元,合同总金额3480元。 报名后,被告一将原告后续学*对接至被告二广州博志学远文化科技有限公司(自称“袖可班主任”)。直至成人自考报名时,原告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台核实:法学自考本科需17门课程,一年仅2次考试机会,每次最多报考4科,即使每年8科全部一次性通过, 客观上也完全不可能在2年内毕业拿证。被告所作“快速拿证”“助学减分免考”承诺均为虚假宜传。 事发后,原告多次就拿证时间及虚假承诺问题联系被告一招生老师秦仕国,均被拉微信、拒接电话、拒不同应;原告联系被告二“袖可班主任”,通过被告二联系被告一并转达原告,告知被告一拒绝退费,想要解除分期合同可以主动退学但需支付违约金;原告联系被告三“豆乐派”对方拒绝解除分期合同,解除前提需要征得被告一同意。三被告均拒绝解除分期合同亦拒绝退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