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钱罐违规收取高额担保费致年化36%高利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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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钱罐/华通银行 违规收取高额担保费,综合年化利率达36%,远超法律保护上限。 投诉对象:福建华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三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洋钱罐*台、兴业消费金融 投诉事由: 本人于2025年05月02日在洋钱罐*台申请贷款10000元,由兴业消费金额公司放款;;2025年5月5日在洋钱罐*台申请贷款5000元,由福建华通银行放款。合同约定名义利率为12%,但实际执行及合同标注存在严重违规: 1. 隐瞒真实成本,涉嫌欺诈: 合同首页虽标注利率12%,但合同第4页明确规定“年化综合资金成本为36.00%/年”。*台及放款机构刻意拆分利率,隐瞒真实借贷成本,涉嫌虚假宣传。 2. 违规收取高额担保费: 合同及账单显示,需额外向黑龙江三农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696.72元。该费用属于“砍头息”或变相利息,叠加在12%的名义利率上,导致综合成本飙升至36%,严重脱离市场合理水*。 3. 利率严重超限: 根据*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及消费贷款的综合年化利率不得超过LPR的4倍(当前约13.8%)。本人这笔贷款的综合年化高达36%,已远超司法保护上限,属于违规高利贷。 我的诉求: 1. 认定36%的综合利率无效,要求*台按法律允许的上限(约13.8%)重新计算还款金额。 2. 退还或抵扣因违规收取的高额担保费及超出法定上限的利息。 3. 华通银行及洋钱罐*台就违规收费行为进行书面道歉,并消除对本人征信造成的潜在不良影响。 证据: 已保留《个人消费贷款合同》、《委托担保合同》、还款计划截图等全部证据。 4、退还本人已支付的超出合规范围的高额费用;违规多收及担保费合计约188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