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享花2天借款收息费208.49元涉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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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人信息 姓名:【桂桃云】 联系电话:【150****0203】 联系地址:【镇江市润州区雅居乐尚苑14栋103室】 被投诉方信息 企业名称:宜享花(所属运营主体:【补充:海南宜信普惠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经营地址:【按*台公示注册地址填写】 投诉事由 本人于2026年5月6日在宜享花*台借款11500元,于2026年5月8日全额提前结清,借款周期仅2天,*台违规收取高额利息及手续费合计208.49元,无合理收费依据,要求退还全部多收利息及手续费。 事实经过 1. 本人于2026年5月6日在宜享花*台申请借款,借款本金11500元; 2. 因个人资金安排,本人在2026年5月8日主动申请提前全额结清,借款实际使用时长仅2天; 3. 结清时分两笔还款:第一笔还款2052.99元,第二笔还款9655.5元,合计还款11708.49元; 4. 对比本金11500元,*台额外收取利息、手续费共计208.49元; 5. 借款仅使用2天,该收费标准严重不合理,无任何合理依据,属于变相高额收费、违规收取息费; 6. 本人要求*台退还多收的208.49元息费,但*台无合理解释、拒不退还,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诉求 1. 要求宜享花*台立即退还本人多支付的利息及手续费合计208.49元; 2. 要求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宜享花*台的息费收取规则,查处其违规高额收费行为; 3. 要求*台就不合理收费问题进行整改,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附件说明 本人已留存借款页面截图、两笔还款凭证、结清记录截图等全部证据,可随时配合监管部门核验。 恳请银保监部门介入协调处理,督促宜享花*台尽快退还违规收取的息费,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投诉人:【桂桃云】 日期:2026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