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果派农夫果园虚假宣传榴莲花束
网友保保_Yy0ouwV0
处理中
【投诉事由】 本人于2026年5月10日在美团*台鲜果派农夫果园(商家营业执照名称:郸城县康花连香蜜湖水果店购买了一份价值258元的“母亲节榴莲花束”(订单编号:1802 1175 4199 7160 230) 【事实依据】 虚假宣传,货不对板:商家在商品详情页展示的图片为“榴莲+白色玫瑰+精美花艺纸”组合而成的精美花束,标题明确标注为“【母亲节榴莲花束】浪漫榴莲花束”。然而,本人实际收到的商品仅为一个装在简易粉色手提纸盒中的榴莲,完全没有宣传图中的鲜花装饰和专业花艺包装,实物与宣传图片存在天壤之别。 欺诈消费者:商家利用精美的花艺图片诱导消费者下单,实际交付的却是普通水果礼盒。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严重误导了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交易权。 【我的诉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以及第五十三条关于经营者提供商品不符合约定的规定,本人提出以下诉求: 要求商家全额退款人民币258元; 要求商家承担因欺诈行为造成的赔偿责任(如有需要可主张“退一赔三”,不足五百元按五百元赔偿); 要求商家立即整改,下架虚假宣传图片,停止误导其他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