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鸡上海宝龙城店餐食现塑料异物
网友保保_BaL5ZAXU
处理中
尊敬的工作人员: 您好,本人投诉老乡鸡门店食品安全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被投诉主体:老乡鸡(上海七宝宝龙城店)门店地址闵行区漕宝路3299弄15号宝龙城L1层 消费渠道:淘宝闪购外卖*台 订单编号:80***************69 消费情况:本人下单购买餐品,个人实际支付1.9元,已使用*台45元闪购红包,就餐过程中,在食用餐食内部发现塑料异物。 补充说明:淘宝闪购*台在我反馈后第一时间已为我完成订单全额退款。 本次事件属于食品掺杂异物,严重违反食品安全相关规定,存在极大饮食安全隐患。本人目前持有完整订单截图、餐品内含塑料异物实拍照片作为有效证据,无视频素材,照片足以清晰佐证事实真实有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相关规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消费者可主张价款十倍赔偿金,赔偿金不足一千元按照一千元赔付。 现本人正式提出诉求: 1、依法进行赔付,按照法规要求赔付1000元 2、监管部门对涉事门店进行食品安全核查,督促整改规范经营 本人所述内容全部真实有效,所提交证据均为现场原始留存,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恳请工作人员依法受理处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