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锦世律所违规承诺、非律师执业及未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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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年5.10日在短视频*台看到律师广告后留了联系方式,随后被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马超联系,他通过跟我微信沟通简单咨询后就承诺可以把我被机构坑的钱能追回,并遭遇涉嫌违规欺诈行为,具体如下:5月10日下午自称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的马超通过微信与本人联系,简单咨询以后保证会给我追回本人与情感机构发生服务合同纠纷钱款,只需要一次性交8960元或者是先交5960元,追回款项之后再补尾款的10%,包含所有服务,我担心是*子,他说律所是正规的,并承诺全程负责从协商到立案开庭的所有流程,电话中让我先付款再签合同,我在未明确理解该律所服务内容和未见到律师的情况下,当即就打了5960元,于2026年5月10日与重庆锦世律师事务所签订《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委托其处理退款事宜。然后他们就拉了微信群,群里都是助理对接,没有律师跟进,直到现在也没有实际进展。该律所违规操作:违规一:违规承诺案件结果,违反《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签约前,该律所工作人员向我明确表示“追回概率很大”“没有把握的案子不会接”,以此诱导我签约付款。根据《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律师承办业务,应当告知委托人该委托事项办理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得用明示或者暗示方式对办理结果向委托人作出不当承诺。”该律所的上述行为属于明确的执业违规。 违规二:非律师人员以律师名义执业,违反《律师法》第十三条。签约后,我全程对接的人员为“助理”“客服”等非律师身份人员,从未有具有律师执业证的人员与投诉人正式对接。根据《律师法》第十三条:“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该律所存在非律师人员违规执业的事实。 违规三:收取费用后未提供实质性法律服务,服务与收费明显不符。自签约之日起到现在第四天,该律所仅完成以下事项: 1.拨打数通电话(未接通或未取得实质性结果); 2.向监管部门反映情况(投诉人本人已自行完成)。 该律所未完成合同约定的实质性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未撰写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未系统梳理证据材料、未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等。其所谓的“已开始工作”与5960元收费严重不符。 违规四:拒绝退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我要求解除合同、退还费用后,该律所以“已开始工作”为由拒绝退款。根据合同约定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我有权在服务未实质性提供时要求解除合同并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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