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迎讯教育无资质办学诱导贷款
网友保保_jeRIv6Mw
处理中
本人于2025年12月24日
在太原迎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课程,交易方式为银行卡自动扣款。被太原迎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诱导报名课程,对方存在虚假宣传,诱导办理贷款/分期,承诺退费,该公司仅有教育咨询资质,无正规办学培训资质,超范围经营。要求全额退款,解除合同,取消分期贷款,望监管部门介入协调处理。补充说明:本人已主动在手机*台上与该公司绑定的分期付款解约,仍希望监管部门督促商家全额退还课程费用,并协助解除后续相关绑定关系,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扣款和征信风险。
诉求内容 退赔费用,赔偿损失,停止侵权,核定侵
权责任
“经查,被告太原迎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显示,其经营范围为‘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明确不包含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资质。然而,被告却以营利为目的,向原告提供了‘影视后期五合一设计综合课’等具体课程培训服务,并收取了培训费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相关行政法规关于‘举办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应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强制性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因此,原、被告签订的《培训服务协议》应属无效合同,合同中的‘不退费’‘违约金’‘北海仲裁’等所有条款对原告不发生法律效力。”
投诉进度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由于本人是大学生,经济能力有限,对方就诱导我交了300元的订金,并且诱导我去办理了课程分期付款,于是我看了几节课程,发现课程并没有任何作用,还不如外面免费学*的课程,于是我在各大*台查到相关太原迎讯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投诉众多,都是关于该机构涉及严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夸大宣传课程质量,受害者众多,完全属于欺诈行为,我提出退学解约,对方以各种语言诱导宣传并且以缴纳高额违约金扣除费阻止我退学解约,因此,请求相关执法部门介入,维护我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一: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第26条规定:第9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有权拒绝强制消费交易。第26条:教育机构以格式条款方式做出免除其责任、排除消费者权益等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修改格式条款无效。 二: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受本法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早已明确:教育培训属于消费行为(参考(2020)最高法民再21号判决)。共计支付费用5600元,共计已支付费用2166.68元。报名后,本人仅实际学*了设计的基础和进阶课,剩余大量课程未开始、未观看、未享受服务。
现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退还未上课部分的费用,该机构却以“课程已经开完”为由拒绝退费,还声称退学需要额外收取退学费用,拒不退还未看课程课时费用。
本人认为:
1.机构以“课程开完不退费”“退学收费”为由拒绝退款,属于典型霸王条款,依据《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该格式条款无效。2.预付费消费中,未实际提供的课程服务,经营者应当退还相应费用。
3.机构拒不退费、乱扣费的行为已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跟进内容
这边看到你的消息,我方跟公司沟通,督促处理也是让公司与你达成一致做出的结果,这边已经处理完毕。
用户补充投诉
补充内容
可以麻烦您这边跟他协商么,我其实已经给他付了违约金解除了合同,但是没想到这边成功通知到了对方公司,不知道可不可以协商然后他退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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