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空间诱导签约强收2万元拒不退款
网友保保_vv73PigK
2026 年 4 月 30 日,涉事公司员工通过小红书主动邀约本人,于 5 月 2 日下午到店。到店后,该公司红娘刻意采用心理施压、刻意渲染诱导、强行核查个人支付宝信用分、个税隐私信息等不正当手段,刻意制造信息差,通过长达 4 小时连环洗脑式游说、反复降价套路,趁本人精神疲惫、判断力下降之际,恶意诱导仓促签订服务合同,强行收取服务费 20000 元,且拒不开具正规发票。 签约全程,该公司刻意隐瞒合同核心内容、违约责任、退费规则等关键条款,不履行法定告知义务,还刻意套路诱导本人录制 “已了解合同内容” 虚假确认视频,刻意规避自身法律责任,完全违背自愿、公*、诚信交易原则。 本人当晚22:30当即提出全额退款、终止服务,次日该公司无理扣帽子,谎称本人单方毁约,刻意推诿拖延,拒不给出明确退款方案。自签约至今,该公司未提供任何实质匹配服务,已构成根本违约。后续协商中,对方无理强行要求扣除15% 违约金、拖延 45 天退款,属霸王条款,本人坚决不予接受。 从法律层面,涉事公司行为严重违法违规:其一,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其以欺诈、心理胁迫、刻意诱导方式,迫使本人在违背真实意愿情况下签约,合同依法可撤销;其二,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其利用格式条款隐瞒退费及违约规则、单方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自身义务,相关违约金条款完全无效;其三,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其刻意隐瞒服务关键信息、套路诱导消费,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与公*交易权;其四,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该公司违规违规收集留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个人照片、个税及工作证明等大量敏感隐私信息,合同理应解除并立即彻底删除销毁。 涉事公司存在重大缔约过错,以营销套路刻意误导签约;无任何服务履职行为,构成根本违约;违规收集囤积个人敏感信息,漠视公民信息安全;还强行设置不合理违约金、拖延退款,肆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恳请信访部门依法督办,责令该公司立即解除合同、全额原路退还 20000 元款项,永久删除销毁本人全部个人敏感信息,严肃查处其违规经营、套路敛财的不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