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委托第三方暴力催收并泄露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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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诉类型:违规催收、暴力骚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 投诉诉求: 1. 立即停止所有违规催收行为,停止委托第三方机构骚扰本人及无关第三方; 2. 对违规催收主体进行核查并向本人书面反馈结果; 3. 对泄露本人信息、违规催收的责任方依法追责; 4. 出具本人与浙商银行贷款业务的合规还款协商方案,明确还款路径与方式。 事实与理由: 本人与浙商银行存在合法借款关系,目前因客观经济困难出现还款逾期,但并非恶意拖欠,本人始终认可债务、有明确还款意愿。 自逾期以来,浙商银行委托的第三方催收机构,实施了以下严重违规、违法的催收行为: 1. 高频骚扰轰炸:自5月16日起,催收人员使用 187****1077、192****7140、185****1054、(023)81****45 等多个号码,在工作日、非工作日、夜间20:00后,反复、高频拨打本人电话,一天内拨打数十次,严重干扰本人正常工作与休息。 2. 恶意骚扰无关第三方,侵犯隐私:催收人员未经本人同意,非法获取并联系本人通讯录、亲友及无关第三方,甚至冒用本人名义群发“众筹还债”等侮辱性、诽谤性信息,如短信内容:“大家晚上好,袁少聪,因为借网贷没钱还,现在希望大家帮忙众筹一下,谢谢大家了。”,已严重侵犯本人名誉权与隐私权,涉嫌“爆通讯录”的违规催收。 3. 言语恐吓、态度恶劣:催收人员通话中态度蛮横,多次使用威胁、侮辱性语言施压,已构成软暴力催收,对本人造成严重心理困扰与精神压力。 4. 拒不提供合法协商渠道:本人多次主动表明还款意愿、协商延期/分期方案,但催收人员拒绝沟通,仅以骚扰、威胁方式施压,未提供银行官方的合规还款协商路径。 根据《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个人贷款管理办法》《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规定,金融机构及其委托的催收机构,严禁骚扰无关第三方、严禁非工作时间高频骚扰、严禁使用侮辱/威胁性语言、严禁泄露个人信息。浙商银行作为持牌金融机构,未尽到对合作催收机构的管理责任,放任其实施违法违规行为,已严重侵害本人合法权益。 现正式通过消费保*台投诉,要求浙商银行立即纠正上述违规行为,并向本人书面反馈处理结果。本人已完整保存所有通话记录、短信截图、骚扰号码记录等证据,必要时将向金融监管部门、公安机关进一步举报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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