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分期诱导购买未使用超市卡拒退2600元
网友保保_L8WX9M2D
已完结
本人于 2026年5月18日 申请借款的时候诱导购买,购物额度没有使用到,联系客服要求退款客服那边说使用了附带服务不能退,现要求退款。 金额 2600元。 该卡自购买至今完全未激活、未使用、无任何消费记录,卡内金额完整。 本人多次联系分期乐客服(电话:95730)申请退款,均被以 “虚拟商品不予退款”“一经售出不退” 等理由无理拒绝。 违法与违约事实: 1. 未消费预付卡应当退款: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最高法预付卡新规,未使用的预付式消费卡必须退款。 2. 霸王条款无效:“虚拟商品不退”属于单方面格式条款,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依法无效(《消保法》第26条)。 3. 侵犯知情权:购买时未以显著方式提示“不可退款”,属于隐瞒重要规则、误导消费。 我的诉求: 1. 全额退还买吖超市卡 2600元,原路返还。 2. 取消该卡对应的分期账单,不承担任何利息、违约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