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格创教育无资质虚假宣传*费
网友保保_QAgI4P2d
投诉事实与理由:本人于2025年7月3日和8月26日在都市晨报微信公众号看到学历提升的文章,并按照文章内容添加了王姓老师,王姓老师声称他们是合规合法的,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授权的定点助学单位,负责省内各大继续教育招生报考,出于对官媒的信任不会出问题,而且考试简单包过,不过也可以退款,本人在四川嘉穗助学专用账户小程序缴交了5980元。此小程序目前因违规被暂停服务: 1、经查工商信息,北京格创无教育培训许可资质,存在进行虚假宣传。 2、北京格创在8月时联系本人说可以托管办理学籍,只需要缴费6000元,不用考试上课,就可以帮本人刷课完成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此行为明显违法。 3、北京格创目前没有提供过任何教学方面的东西,无任何培训,明显与宣传承诺不一致。 4、截止至目前,没有任何的学籍相关的信息,当初收费的王老师等人员也彻底失联。 同时投诉人随后发现:被投诉人无办学资质:仅为普通注册公司,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属非法办学。虚假宣传:被投诉人误导投诉人相信其与政府部门或高校有官方合作关系,实际为个人注册小公司,宣传内容与事实不符,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知情权)和第二十条(经营者不得虚假宣传)。合同欺诈:合同中退费条款(扣除25%服务传)。合同欺诈:合同中退费条款(扣除25%服务费及已开通科目成本)限制消费者权益,且未履行承诺的课程质量,涉嫌欺诈,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普遍投诉:网上多起类似投诉(如黑猫投诉*台)反映被投诉人拒退款、虚假宣传,证明其行为具有惯常性。投诉人于2025年10月要求退款,被投诉人以已开始办理学籍为由,等理由拒绝严重侵害投诉人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欺诈应退款并赔偿损失;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62条,无资质办学应退还费用并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