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数科违规跨省放贷及强制收担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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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我来数科*台借款本金 12600 元,分 12 期偿还,每期还款 1265.82 元,每期强制收取担保费 187.17 元,放款方为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资金收款含卫盈联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现正式提出异议: 放款方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属于地方性农商行,违反互联网贷款监管规定,违规跨省异地发放互联网贷款,放贷行为不合规。 *台收取的担保费由旗下广西玮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收取,该公司注册资本仅 1 亿元,不具备跨省开展融资担保业务资质,跨省担保属于严重违规经营,担保收费无合法依据。 运营主体卫盈联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无放贷、无担保资质,私自参与资金收款,变相参与借贷收益分成,违反助贷业务监管要求。 本次借款将利息、担保费合并核算后综合年化利率严重超标,远超*金融借贷利率合法上限,属于变相砍头息、捆绑强制搭售担保服务,未如实告知真实综合借贷成本,侵害借款人合法权益。 现本人正式诉求: 判定违规担保收费无效,立即原路退还违规不合理担保费用; 若 3 日内未给出合理合规解决方案,本人将直接向银保监会 12378、地方金融监管局、12315、信访*台、地方人民法院等提交全部证据实名举报投诉或诉讼,追究相关机构违规放贷、违规收费全部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