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融、宁银消金捆绑收取担保费、服务费抬高资金成本,涉嫌变相高利贷要求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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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5年4月29日通过极融借款*台申请贷款,实际放款方为浙江宁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贷款本金20000元,分12期等额本息还款。 合同明确标注贷款年利率仅为4.5%,按此利率计算,12期总还款应在20490元左右。但本人12期实际总还款高达22620.04元,比合同合法利息多支付2129.19元。 极融*台与宁银消金在贷前未以显著方式明示,擅自额外收取担保费、服务费等各类附加费用,将真实综合资金成本大幅抬高,属于隐瞒真实利率、强制捆绑收费、变相高利贷,严重违反*金融监管规定,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交易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