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同城*台审核失职致消费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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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58同城(北京五八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企腾企业服务(山东)集团有限公司 涉诉金额:2180元 投诉诉求: 1. 全额退还2180元代办费用2. 依法查处商家虚假服务、恶意加价、强买强卖、拒不退款的消费欺诈行为3. 查处58同城审核失职、监管不力、违规小额赔付、不全额先行赔付的违法违规行为4. 58同城公开道歉并整改*台审核与赔付机制 事实与理由(含58*台责任): 本人于2026年4月26日,通过58同城APP找到带有"企业认证""*台保障"标识的企腾企业服务(山东)集团有限公司,支付2180元代办营业执照。 一、商家恶意违规(消费欺诈) - 商家未提交任何资料、执照完全未办理- 本人仅首次更换法人,商家无任何事前告知,服务中途强行额外加价- 协商退款时,商家态度恶劣、恶意拒不退款- 涉嫌:虚假服务、恶意加价、强买强卖、拒不退费、消费欺诈 二、58同城*台严重失职(核心责任) 1. 入驻审核严重失职 58同城未依法核验商家真实资质、服务能力、信用记录,允许存在消费欺诈风险的企业入驻并标注"企业认证""*台保障",严重误导消费者信任。2. *台监管完全缺位 对商家虚假宣传、恶意加价、拒不退款等违规行为未事前预防、未事中监管、未事后制止,纵容商家在*台内实施消费欺诈 。3. 维权处理违法违规(重点) 本人投诉后,58同城未核实商家答复真实性,未核查本人完整证据,无视商家未提供完整服务的事实,以内部规则为由强行判定小额赔付、拒绝全额退款 。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电子商务法》第27/58条、《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台明知商家侵权却不采取措施,应承担连带责任与先行赔付义务 。4. 格式条款违法无效 58同城以"商家已答应小额赔付"为由拒绝全额退款,属于免除自身法定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无效条款 。 本人已提供完整支付凭证、聊天记录、加价/拒退款截图、未服务证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58同城不核实、不调查、不依法处理,偏袒商家、推卸责任、小额敷衍,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