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数科高利放贷且未明示年化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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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本人于2025年5月28日在我来数科*台借款6700元,分12期等额本息还款,每期应还673.10元,12期总还款8077.20元。经核算,该笔借款的综合年化利率(IRR)高达36%,远超以下法定标准:一年期LPR的4倍(当前约12.4%),超出*3倍;持牌金融机构消费贷款综合年化利率不得超过24%的监管红线。*台在借款时未以醒目方式披露真实综合年化利率,仅在还款计划中显示每期应还金额,本人借款后方知实际资金成本远超预期。按24%法定上限重新计算,该笔借款12期合法总还款应为7602.59元,本人目前已还款7443.65元(11期完整还款+第12期部分还款39.55元),仅欠158.94元。但*台按违法利率计算,要求本人继续偿还633.55元逾期款项,多收474.61元。若按LPR 4倍(12.4%)计算,合法总还款仅为7158.50元,本人已还7443.65元,已多还285.15元,不应再有任何欠款。本人多次拨打*台官方客服电话10****18,均无法接通,无法与*台协商解决。综上,请求监管部门责令*台:1.按法定利率标准重新核算本息,退还超出法定上限部分已收取的费用;2.免除按违法利率产生的逾期金额633.55元;3.停止催收行为,书面反馈处理结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680条禁止高利放贷;《最高法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9条超过LPR4倍部分不予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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