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电未按实际使用时长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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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26-05-30在罗森(御龙瀚府店)租借街电充电宝,订单号:SD26********20J26****56,订单总时长5小时30分钟,被扣费用24元。 但我实际仅使用了1小时,后续因突发情况忘记归还,充电宝一直放在包里未再使用,也未插电,没有享受到任何后续服务。 *台客服以“按借出到归还计费”为由,仅同意退还一半费用12元,拒绝按实际使用时长收费,强制我为未使用的闲置时段付费,属于不合理计费,侵犯了消费者的公*交易权。 现要求街电按实际使用时长计费,退还多扣的全部费用,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