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云养千合以免费领养为名实施消费欺诈

网友保保_BcafuSNv

处理中

投诉标题 举报河南云养千合商贸有限公司以宠物领养为名实施消费欺诈、设置霸王格式条款捆绑强制消费 投诉内容 尊敬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本人崔永康,身份证号:522228*********090,联系电话:192****0070。 现实名投诉河南云养千合商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02MACYDF8P7A),具体事实与诉求如下: 一、事实经过 本人于2025年11月14日,被该公司以**“宠物免费领养”**为宣传噱头诱导,签订《云养千合宠物领养会员协议》。签约后发现该协议并非真正的无偿宠物领养,而是披着“领养”外衣的分期捆绑消费*局: 协议要求本人分24期向该公司商城充值,每期399元,总金额9576元,充值资金无法提现,仅能在其指定商城内消费宠物用品,本质属于强制预存消费、捆绑销售; 该公司利用格式合同设置大量违法霸王条款,约定消费者任意一期付款逾期、饲养不便退宠、宠物正常就医等情况,均视为消费者违约,需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并承担合同总金额30%的高额违约金,严重违背公*原则; 协议刻意混淆“无偿领养”与“有偿消费”概念,虚假宣传误导本人签约,并非本人真实消费意愿,已构成消费欺诈。 二、商家违法违规行为 虚假宣传、消费欺诈:以免费领养宠物为诱饵,隐瞒分期捆绑消费的真实目的,误导消费者签订不*等协议,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禁止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规定; 设置霸王格式条款:预先拟定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高额违约金条款超出法律规定范围,属于无效违法条款; 变相强制预存消费:限制充值资金自由支取,强制消费者在其*台进行消费,侵害消费者财产自主处置权与公*交易权。 三、本人投诉诉求 依法查处河南云养千合商贸有限公司的虚假宣传、捆绑消费、设置霸王条款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令该公司解除双方签订的《云养千合宠物领养会员协议》,停止一切后续分期催收行为,不得向本人主张任何违约金及款项; 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给本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均属实,并可提供《云养千合宠物领养会员协议》原件照片等证据。 投诉人:崔永康 日期:2026年6月1日

消费保投诉平台跟进
跟进内容
已联系企业进行处理,请留意后续跟进情况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