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易卡违规收取高额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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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7年9月21日在贵*台借款本金6914.89元,分12期偿还,订单编号:MJ201709*********985,合同号:GMMJ‑smallstage‑app‑20*******************95。 一、法律依据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版,借款当时适用)**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同时第三十条明确: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总计也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出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二、金额核算 1. 按**年化24%**司法保护上限核算,该笔借款12期合法总还款上限为 7826元; 2. 本人已按期偿还9期,合计还款 6866.46元; 3. 剩余合法应还金额仅959.54元; 4. *台当前要求剩余三期合计还款 3436.11元; 5. 违规超额计费约2476.57元。 三、投诉诉求 1. 立即停止收取所有罚息、违约金、逾期服务费等违规费用; 2. 按照年化24%法定上限重新核算剩余欠款,剔除违规多收的2476.57元不合理息费; 3. 3个工作日内与本人联系,出具合规还款方案,协商结清剩余合法款项。 若逾期未处理,本人将携带完整账单、核算明细向银保监会12378、地方金融监管局、互联网金融举报*台同步提交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投诉人:黄宗义 日期:2026年6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