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享花违规收取高额担保费致年化超36%

网友保保_zz7WQWEq

审核中

本人在2024年1月-2025年6月期间在宜享花总借款58760元,实际总还款61239.81元,经核算,除合同利息外,*台还收取了高额担保费、权益礼包瘾行服务费,导致实际综合年化利率高达36% 本人现对宜享花*台进行如下投诉: 1、利率超标,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680条明确禁止高利放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工作的若干意见》(法发〔2017〕22号) 明确:金融机构(含银行)的贷款,利息+违约金+服务费+担保费等所有费用,合并计算的综合年化成本超过24%的部分,法院不予保护属于典型高利贷,超出部分利息及费用依法无效,可要求返还。 2、拆分费用、变相高息,隐瞒真实年化。 *台通过收取担保费、服务费等方式拆分利息,刻意隐瞒真实综合年化,仅展示表面低利率,误导申请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知情权)、第26条(格式条款无效)。 3、关联担保,利益输送 宜享花(优赛恒创、宜信微佳、海南宜信普惠小贷)与福建嘉盈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公司为同一实控人唐宁,控制的关联企业,宜信微佳(宜享花获客)+优赛恒创(助贷风控)+全资福建嘉盈(收担保费)+海南宜信小贷(放款),典型自贷自保。属于法律明确禁止的自贷自保、关联担保,依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担保合同依法无效。 4、宜享花关联的福建嘉盈融资担保公司,无跨省担保资质,未在西安监管备案,为江苏苏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消费金融有限公司等多家银行及金融机构向西安借款人担保,属违法跨省经营。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10条:跨省设分支需注册资本≥10亿、经营满3年盈利、无重大违规,并经业务地监管批准。第31条:跨省业务须按季度向住所地+业务地监管双报备。 现要求宜享花*台重新计算合法的年化率,立即退回违规多收取的费用。

消费保投诉平台审核通过
审核结果
您的投诉已审核通过,【消费保】正在联系该企业,若企业暂未响应,*台将会持续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其他方式联系企业,您可通过消费保官方服务号关注投诉处理进展。
用户发起投诉
评论 0
头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