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初见心理情感挽回服务无效拒退费
网友保保_ojRMhwBn
已完结
2026年6月6日,原告通过抖音*台,在主播推荐下与被告取得联系,就情感挽回事宜咨询被告服务。被告在微信语音沟通中,向原告承诺该情感挽回事项具有较高成功率,原告基于此信任,与被告达成服务合意并支付相应费用,接受被告提供的情感挽回咨询服务。 自接受服务起,原告配合被告开展咨询服务共计3天,但该期间内服务未产生任何实质进展与预期效果:原告女友始终未予积极回应,后明确告知原告,经慎重考虑决定终止恋爱关系,并表示若继续沟通将影响双方朋友关系,情感挽回已无实际可能。 原告知悉上述既定事实后,及时向被告告知情况,并提出退还未服务期间对应费用的合理诉求,但被告态度强硬,明确拒绝全额退款,仅含糊表示可退还少量费用,未告知具体数额,也未就未服务天数进行核算退款。 原告认为,被告作为提供情感咨询服务的主体,在服务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应当就未实际提供的服务部分退还相应费用。被告拒不退款的行为,已侵害原告合法权益。 现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裁判,维护原告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