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有方以情感挽回为名诱导借贷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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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4年12月被广州幸福有方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有方公司)以情感挽回、修复关系为噱头,诱导欺诈消费共计126800元。在我明确表示经济困难、无支付能力及事情已解决可能的情况下,该公司多次诱导我事情他们可以解决,并诱*我通过支付宝花呗、信用卡、贷款方式付款,从39.9元、6800元、10万元到最后2万元,全部款项均来源于借贷渠道。 一、商家以定制专属方案为诱饵,未履行任何服务承诺 交钱之前,该公司工作人员(先后有香香老师,姓夏和姓黄“现微信已改名李老师,的工作人员与我联系)承诺为我提供定制服务方案,并明确告知有具体的解决问题办法和措施。但在我付款后,商家未履行任何一项作为商家应尽的诚信服务义务。其行为已构成虚假宣传和消费欺诈。 二、商家采用车轮战策略,故意消耗消费者 在整个协商退款过程中,商家先后更换多名工作人员与我沟通:第一位姓高,第二位姓钟,第三位姓徐,第四位姓赵,第五位为其他工作人员。他们一次次以向领导申请为幌子,反复要求我降低退款数额,从未主动提出合理解决方案。期间陈姓老师还打过感情牌,卖惨,央求我降低退款数额。我有完整的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为证。 2025年至2026年的协商与失联情况(商家持续拖延) 2025年9月,我再次主动与幸福有方公司协商。截至2025年11月28日,对方提出的退款方案为4.2万元。我未同意也未拒绝,但要求对方给出合理计算依据。2025年12月2日,该公司赵老师表示向公司反馈后,至12月11日完全失联。自2025年12月16日至今(2026年4月10日),4月27日至5月26日,其该公司工作人员以盘点以前的资料为由微信发信息与我,并多次打电话给我,我多次拒接后,接听电话该公司工作人员徐某,继续扯皮并再问我退款诉求,我未直接回答(因为该公司多名扯皮工作人员都知晓我的诉求),最后我问该公司徐某他们退款方案,依然是原方案(4.2万)之后再未主动联系我处理退款事宜,完全处于失联状态。商家明显采用拖延战术,意图消耗我的维权意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