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有方
0 %
解决率
48599
访问量
企业名称:
幸福有方(广州)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官网:
-
分享 分享
纠错
举报
客服电话:
4006998980
售后政策:
-
品牌简介:
幸福有方品牌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专注于心理咨询销售及服务一体系的心理咨询企业,公司所涉及业务:恋情、婚姻、个人心理健康、原生态家庭等多个板块,致力于发展成为心理咨询行业的品牌标杆。
幸福有方收款不服务且拒退4200元
姓名,李京林 微信昵称:路遥 我于2026年5月25向幸福有方支付4200元,至今一天服务都没提供。 我多次申请全额退款,对方拒不退还,恶意拖延。 诉求:立即全额退还4200元,已上传付款、聊天等
投诉问题
经济纠纷、服务问题
处理中
幸福有方虚假宣传诱导消费不退款
我是2026年5月1号在抖音视频评论后私信认识的“幸福有方”咨询老师,当时我刚刚和女朋友分手想挽回,然后她和我分析了我和我女朋友的情况,说可以帮我挽回,她就先让我付了一个39.9的咨询费后推我“幸福有方”的王老师,然后王老师和我分析了我的情况,说我这个情况很好解决,只需要花2400元办理一个15天老师服务套餐就可以解决,期间我我也考虑,老师和我说的很多,甚至打电话不止一次保证过有90%以上把握追后我女朋友,后于2026年5月7日下午付款2400元办理他们的2400元15天专业老师服务(这个费用老师说是五一优惠价)后我因为我朋友说我可能被“*”了,所以我当时想着找老师退款,然后老师打电话和说我这个付款了就等于和他们公司签了合同,要求退款要扣800方案费用(但是当时我并没有收到他们制定的方案),然后老师又和我保证说90%以上把握可以挽回女朋友,且我还可以学到很多东西,可以有“脱胎换骨”的变化,后我本着已经损失800要不回来了的态度相信了对方,且第二天(2026年5月8日)添加专业咨询导师胡老师,当天和胡老师通了一个电话,我和她说王老师和我说我这个15天一对一服务套餐有90%以上把握追回对方,她说不反对王老师说的话,但是实际上成功率没那么高,然后这段时间以来老师并没有教我怎么去和女朋友聊天,只是在5月14发了一封“共情信”,但是没有收到回应,胡老师就说我这个一对一服务解决不了沟通问题,需要继续花钱请老师办理2对2服务解决沟通问题才行。但是一开始专业咨询老师和我说15天一对一服务可以解决我的问题,现在服务时间结束,事情没有任何进展,找他们退费,他们说退不了。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霸王条款、虚假宣传
处理中
幸福有方诱导消费、霸王条款及发票违规
服务这几天中部分截图和付款信息,服务前明确诱导消费说 8 天复合,没有其他额外收费,然后对接人员服务人员,多次电话或者聊天中诱导升级消费,与服务内容完全不符,违约在前,未履行承诺服务义乌,还有发票迟迟不开,等我提出解约后才开发票,可能还存在税务 违法行为,待你们进一步核实,我的诉求是属于诱导消费,被欺诈了,在过程中暗示升级消费,有什么方案组幸福组变着法收钱,利用情感不顺期的窗口。收款人拿到钱就消失了,严重违约,与他们说法不符。和他们合同签的是广州幸福如玉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空壳公司),说明:合同我未签字,没有同意,钱先交了被诱导,他们从抖音引流,他们后来对我我的是其他公司,应该是他们母公司,幸福有方(广州)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人对接我的,实际都是网络模板,看电影,自己写反思,实质帮助一点没有,和约定服务内容完全不符,违约在前,估提出终止,还有合同里面含有单方霸王条款 800 和 20%违约金还有服务扣除天数等,我要求全额退款。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霸王条款、发票问题
处理中
幸福有方虚假宣传诱导消费拒不退款
2026年3月31日,通过抖音“白鹤全是招”直播以“白鹤私人小助理、可帮挽回感情”为由吸引我私信沟通。称可提供21天挽回服务、保证挽回,并主动索要我联系方式,加我微信后电话沟通我的感情状况,明确承诺:21天即可挽回前男友,全程由导师操作对接 。 第一次付费1680元(2026年3月) 收取1680元后,所谓“21天挽回服务”几乎无任何实质操作: - 21天内仅替我给前男友打了1通电话、发了1条挽回短信; - 无任何策划、跟进、反馈、沟通记录; - 期满未实现任何挽回结果,承诺完全落空 。 第二次付费2200元(2026年4月底) 对方以“需了解前男友真实想法、升级方案、安排策划师引导”为由,要求我续费2200元(含已付押金1500元),承诺由策划师主动对接、引导前男友、推进复合 。 付费后,他们长期以微信养号、建立联系、等待时机”为由拖延时间,无任何可验证的实际操作: - 我多次要求提供每天沟通记录、引导截图、服务证明,被告拒绝提供、回避举证; - 自2026年3月31日至今一个多月,仅发生1通电话+1条短信,无任何其他有效服务; - 被告虚构服务进展、故意拖延、诱导二次付费,服务严重不符承诺,已构成根本违约。 退款沟通 2026年5月初起,我明确要求全额退还3180元,无理拒绝、拒不协商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幸福有方诱导消费、服务严重缩水且拒不退款
2月6日在幸福有方叶老师的诱导下(可以进行情感修复+处理父母反对的问题),购买套餐,后分配了导师给我。2.7号林姓导师开始电话联系,反复询问已经告知过的情况,未推进解决问题,多次反馈电话接听不方便想要文字沟通,仍执着于打电话并在多通电话过程中推销他们其他业务,在沟通过程中也反馈过进度纹丝不动、有些方法不适用于我、也明确提出了想要的方式方法,要么是不被采用跟看不见一样,要么就是得到的反馈较少。而且服务周期中间是过年期间,导师基本上一天就沟通一两句打个招呼就结束了,没有任何推进,过完年眼看着还是推不动,就跟我说换方法给对方打电话,说好的通话前跟我确认也没确认,跟我说的时候已经在通话中了,电话结束后我说把沟通内容文字形式告诉我也被拒绝,因为这个电话,把服务周期直接缩掉了一半,原来一个月的服务周期直接变成了半个月,结束后俩老师就人间蒸发了,不管不问。最开始说的是情感修复+父母反对问题解决,最后是情感修复一点都没修复,父母反对问题更是未涉及。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服务问题、乱收费
处理中
幸福有方诱导贷款分期收费不退
网上看到有很多人都不给退费的现象 有的还交了一万多 我说我没钱他们PuA让我去贷款 最后我在花呗分期付款 一千元 上面都有日期 我到现在还在还这一千元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乱收费
已完结
幸福有方乱扣费+霸王条款+诱导消费
投诉对象: 幸福有方公司 涉诉金额: 4800元 投诉事由: 服务与宣传严重不符,单方面制定不合理条款并重复收费,侵害消费者权益。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26年1月23日与“幸福有方”公司签署婚姻咨询服务协议,并支付费用4800元。对方承诺在30天内承诺帮助协调夫妻矛盾、挽回婚姻关系。然而,服务开始仅4天后(即1月27日),对方在未取得任何实质进展的情况下,便提出一个令我无法接受的方案:要求我额外支付1万元,用于聘请第三方人员冒充熟人联系我妻子。 我认为这是一种欺*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可能严重恶化我的婚姻关系。因此,我当即决定终止服务。 从签约到终止,服务实际持续时间仅为5天。但对方在计算退款时,提出了多项极不合理且重复的扣费项目: 1. 20%违约金: 960元。本人接受按合同约定支付此项。 2. 所谓“方案费”: 800元。对方称是为我“定制”方案产生的费用,我也可以接受。 3. 按天折算的服务费: 160元/天 × 5天 = 800元。此项本人亦暂可接受。 4. 最不合理的“团队协作补偿费”: 1000元。 对方解释称,为我服务的老师需要与其他老师协作制定方案,因此需额外补偿其他老师。这完全是一种重复收费和巧立名目的行为。团队内部协作是公司运营和提供服务的基本前提与成本,理应包含在总服务费或原800元的方案费中,岂能转嫁给消费者或是重复收费?按此逻辑,若一个老师与一万个老师协作,消费者是否要承担一万份“协作费”?这显然是荒谬的。 本人诉求: “幸福有方”公司在短短5天内,未能提供任何有价值的服务,反而诱导消费者采取欺*性手段,并在终止服务时设置层层不合理的扣费障碍,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现要求贵*台介入,责令“幸福有方”公司: 1. 立即取消不合理的“团队协作补偿费”1000元及其他不合理收费(如“方案费”)。 2. 按照合理的计算方式(仅扣除违约金及实际服务天数的费用),退还剩余款项。 3. 对其不道德的服务方案及不诚信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与处理。 涉诉金额 2240元 企业名称 幸福有方(广州)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涉及金额 4800 企业电话 40******80 注册账号ID 91****01MA5CBGCL91 购买日期 2026-01-22 投诉对象:幸福有方公司 涉诉金额:4800
投诉问题
乱扣费、诱导消费、霸王条款
处理中
幸福有方情感课程诱导消费虚假宣传
本人于2026年2月26日 在 幸福有方(广州)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报名 情感课程,金额4800元,该机构存在诱导行为,交钱以后只是发资料让本人看,毫无帮助,服务敷衍,实际和宣传不符合,请求相关部门帮本人调解退费!
投诉问题
诱导消费、虚假宣传、服务问题
处理中
幸福有方单方扣费57.7%拒退余款
本人于2025年7月1日向幸福有方(广州恋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3800元购买情感咨询服务,后申请退款,商家仅退还1606.7元,单方面扣除57.7%的费用,属于严重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违反《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本人多次与商家沟通,对方推诿拖延、冷处理、已读不回,恶意拒绝全额退还剩余2193.3元,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要求商家全额退还剩余款项2193.3元,并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并未解决完成,对方曾来电未接到,我要求微信文字协商处理,对方不回消息、未实际解决问题
投诉问题
乱扣费、霸王条款、服务问题
处理中
幸福有方乱扣费且拒不全额退款
本人于2025年7月1日向幸福有方(广州恋家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支付3800元购买情感咨询服务,后申请退款,商家仅退还1606.7元,单方面扣除57.7%的费用,属于严重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违反《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本人多次与商家沟通,对方推诿拖延、冷处理、已读不回,恶意拒绝全额退还剩余2193.3元,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现要求商家全额退还剩余款项2193.3元,并查处其违法违规行为。
投诉问题
乱扣费、霸王条款、态度恶劣
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