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橙对婚姻服务中心霸王条款乱收费
网友保保_8a6b10b0
已完结
2026年6月20日、6月21日,我分两笔转账给台江区爱网互动婚姻服务中心,合计支付婚恋代聊服务费5980元,收款企业全称:台江区爱网互动婚姻服务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03MA2YU72PQ3N,联系电话180****0520。
商家收款前仅提供简易服务工单,只标注金额与服务周期,刻意隐瞒正式协议、30%高额单方违约金、2小时限时审阅自动生效等关键条款。我付款后多次强烈要求商家出示完整合同,商家持续推脱,直至6月22日才发送编号AWHD-2026-0622《服务告知》协议。
我收到协议当天立刻对多处不合理条款提出质疑,商家以休息为由拖延答复,事后单方面认定2小时审阅时限过期、合同自动生效,该规则事前未告知,属于不公*霸王格式条款。截至投诉当日,商家未开展相亲匹配、代聊辅导等约定核心服务,我提出退款后,商家出具自制人力损耗清单,清单内所有工时、档期空置定价事前无任何公示,是纠纷后单方捏造,以此双重叠加违约金克扣费用;同时商家将售前咨询、合同解读等自身经营成本强行算作有偿服务,且同款服务今年无端涨价1180元,定价不透明。
现已留存付款转账截图、服务工单、完整协议、人力损耗清单全部凭证,商家多项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我的诉求:台江区爱网互动婚姻服务中心全额退还我服务费5980元,废除协议内全部不合理扣款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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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台江区爱网互动婚姻服务中心设置霸王协议,代聊不引导男方到本地见面,拒绝全额退款:本人2026年6月20、21日分两次转账,合计支付5980元,购买该商家1个月婚恋代聊服务。我付费核心需求是代聊主动引导匹配男性到台州和我线下见面,线上聊天仅作为见面铺垫,并非单纯无意义线上陪聊。 1. 商家付款前刻意隐瞒合同关键条款,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付款只给简易工单,只标注金额、服务周期,隐瞒30%高额单方违约金、2小时限时审阅自动生效等霸王条款,经我多次催促,付款2天后才发送完整电子协议,事前未告知全部风险约束。 2. 商家出具的《服务质量量化与监督补充约定》极度偏袒商家,完全无视我的合理诉求 ① 协议仅模糊写“线下适配铺垫”,未强制要求代聊引导男方前往台州见面,也未禁止劝导我主动奔赴对方城市,无法完成我购买服务的核心目的; ② 协议规定出现敷衍闲聊仅延长服务时长,通篇无退款方案;只要男方不愿见面、我资料提供不全,无法促成见面全部不算商家失职,所有风险由消费者承担; ③ 无条款约束代聊不得频繁劝退我放弃匹配对象,沟通稍有隔阂就劝我终止聊天的行为不受约束; ④ 补救方式只有更换老师、延长服务周期,未约定补救后服务依旧纯线上闲聊时,消费者可申请退款,直接剥夺我的退款维权权利; ⑤ 未约定服务启动前,安排实操代聊老师和我提前沟通全部个人诉求,仅依靠售前转述需求,极易出现信息偏差,服务达不到预期。 3. 商家无法履行基础服务义务 我多次和商家明确沟通,要求聊天全程以邀约男方来台州线下见面为核心,拒绝整月无进展线上空谈,但商家明确表示无法定向引导对方来本地,遇到沟通矛盾直接劝说我放弃对方,完全达不到我付费购买服务的根本需求。 4. 相关法律依据 合同内30%单方高额违约金、仅延长时长不退款的格式条款,不合理加重消费者责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属于无效霸王条款;商家仅提供无实质推进作用的线上闲聊,未履行服务核心义务。 投诉诉求 1. 全额退还5980元代聊服务费; 2. 整改单方面偏袒商家的不*等补充协议,删除不合理霸王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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