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眼*台重复购票扣费不退
网友保保_VstqOMX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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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3日在猫眼*台购买了十个勤天厦门7月5日的门票,同时在另一*台也*到了门票。申请退款后,猫眼对本人重复且未消费的门票,扣除了1132.8元的费用。此行为没有任何人的法律依据,严重侵害我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要求*台退还扣除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因此,商家单方规定了不支持退改签的规则,格式合同条款,限制、排除了消费者在合理时间内退票、改签的合法权益,加重消费者责任,减轻了经营者责任,违反了前述法律规定,应属于无效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