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虚假房源引流并设霸王条款拒退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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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事由:中介发布虚假低价房源引流,收取押金后拉黑失联,设置不公*格式合同拒不退款 投诉正文: 本人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到该门店咨询租房,商家线上发布 800 元低价房源吸引我到店,到店后谎称该房屋已不存在,随后诱导我签订《委托协议》,收取 300 元租房委托押金。后续该门店工作人员直接删除本人微信,刻意失联拒绝协商退款。 案涉协议设置格式条款,规定消费者单方面不租房就全额没收押金,单方面加重消费者责任、免除商家自身义务,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该扣款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同时商家发布虚假房源诱*消费者到店,违反房产中介行业监管规定,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现诉求:责令商家全额退还押金 300 元,并对商家虚假房源引流的违规行为依法核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