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以短租为名诱签一年合同并克扣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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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中介以“短租”为名诱导签订一年期合同,退租时恶意克扣押金,涉嫌欺诈 【投诉人信息】 姓名:帅学会 联系电话:187****8190 身份证号:533524*********741 【被投诉企业信息】 企业名称:多乐住房租赁公司 联系人:郭佩琦(合同甲方)、经办人:D1266 联系电话186****8454 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于2026年6月4日通过路边张贴的“房东直租”广告联系到中介看房。在签约前,我**明确告知**对方我只短租1-2个月,且需押一付一,对方口头应允。但在签订合同时,我发现电子及纸质合同均写为**一年租期**。我当时提出质疑,对方(女中介及男经办人)明确回复**“不用管”、“不影响”、“到时候不租了就自动取消”**(有**微信聊天记录**及**朋友人证**证明)。 基于对方的虚假承诺,我签署了合同并支付了押金550元(450元押金+100元钥匙押金)及首月租金540元。2026年7月退房时,房管却以“合同为一年期,提前退租违约”为由,仅退还我100元押金,恶意克扣剩余450元。当我联系签约中介时,对方改口称“一切以合同为准”,拒绝退款。 **关键违法/违规点分析:** 1. **欺诈行为**:中介以“短租”为诱饵,通过口头承诺“合同期限不用管”的方式,诱*我签订与真实意思不符的长期合同,涉嫌构成**民事欺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不*等格式条款:合同中关于“未住满一年押金不退”的条款,加重了我的责任,且对方在签约时未进行合理提示和说明,反而刻意隐瞒,涉嫌无效条款。(以下图片证据来自我小红书上的求助贴自述,以及和两个中介的沟通,以及我的转账记录和签约的合同) 【投诉诉求】 要求被投诉方退还被恶意克扣的租房押金4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