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亚银行贷款捆绑收费致年化利率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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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对象: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云南鼎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陕西杰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恒生活(恒小花) 正文: 本人于2025年4月1日,通过恒生活(恒小花)*台办理借款,出借签约方为韩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合同编号:YQFQ-2001-2090-00***************23-1,借款本金26000元,分期12个月。 主借款合同载明年化利率仅为4.70%,*台在放款环节强制捆绑签署两份附属合同,分别为云南鼎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委托保证合同、陕西杰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融资咨询服务合同。两份合同按月固定扣费,合计年化附加费率17.983%,合并全部费用后实际综合年化利率高达35.99%,远超法定利率上限。 委托保证合同条款约定:无论担保公司是否实际履行代偿义务,均足额收取担保费,该收费并非真实的担保服务对价,只是将利息拆分伪装为担保费、咨询费,刻意拆分合同规避利率监管。 借款主合同仅授权宝付代扣款项至韩亚银行,实际每月资金被拆分为两笔,直接划扣至云南鼎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陕西杰益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变更了原合同约定的收款路径,第三方划扣资金的授权为放款前置捆绑条件,并非本人自愿单独委托。 办理借款的首页并未完整公示包含担保费、咨询费在内的全部综合年化费率,各项收费分散在独立子合同内,未尽到明确告知义务,侵害了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 核算详情: 本金:26000元,分期12期,每期总计扣款2611.87元,累计总还款31342.44元; 合并全部担保费、咨询费、利息,综合年化35.99%; 以年化24%作为合规上限核算,超额收取息费合计1839.85元。 诉求: 将担保费、融资咨询费全部并入综合融资成本核算,退还已经收取的超额息费1839.85元; 恒生活(恒小花)*台向本人全额退还往年所有因贷款而扣取的各种会员费、放款加速包等一切会员费用,具体金额由*台相关人员如实统计。 3个工作日内由机构正式回复处置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