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银行未披露担保费且违规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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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中
本人通过360借条*台办理两笔8000元、分12期的消费借款,放款资方为辽宁振兴银行,配套担保机构为江西华章汉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作为持牌放款银行,贵行未落实《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未在借款合同写明担保收费项目、标准,放任合作担保公司拆分名目隐性扣费,且默许担保机构设置“结清贷款才退费”的不合理维权门槛,叠加担保费后贷款综合资金成本超标。 本人签署的借款合同、存证协议内无任何担保费扣费约定,未单独签署担保合同,担保费属于无依据违规收费,银行未尽费用披露、合作机构管控义务。 本人诉求: 1. 立即协调华章汉辰停止两笔借款后续全部担保费代扣; 2. 无需本人结清剩余贷款,3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退还已违规收取担保费合计1082.50元,不得抵扣贷款本金利息; 3. 向本人提供完整担保签约文件、担保费扣费审批、费用告知相关全部凭证; 4. 对合作担保机构隐性收费、捆绑结清退费的违规行为完成整改并书面反馈本人。 若本次投诉未能妥善处理,本人将整理借款合同、扣费流水、沟通记录等全套证据,持续向上级监管部门信访并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