桔多多强制搭售担保致利率畸高
网友保保_OkXAygAi
本人于2025年08月03日,与北京中关村银行、北京农商银行签订联合借款合同(实际是桔多多),合同明确约定借款本金7000元,固定年化利率7.1%,逾期罚息仅在原利率基础上浮50%(最高年化10.65%),分期12期等额本息还款。 办理借款流程中,*台默认勾选云南邦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服务,不勾选担保则无法放款,全程未向我充分说明担保收费标准、担保成本,属于强制搭售担保,违反《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禁止捆绑销售、强制消费相关规定。 本次贷款叠加担保费、各类服务费后,实际综合年化利率高达24%,远超借款合同约定7.1%,各类息费叠加后也超出金融借款合理利率上限,超额收取的担保费用应当抵扣剩余本金。 后本人出现还款逾期,云南邦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称履行代偿义务,随后将所谓追偿债权层层转让至望江友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26年06月01日向肇州县人民法院提起追偿权诉讼,案号为法院诉前调解案件(本人到法院查询过诉讼书)。 该原告起诉状存在两处明显违法违规情形: 1. 原始合同逾期罚息上限为年化10.65%,原告单方按照年化12%计算逾期违约金,超出合同约定标准,无任何合法依据; 2. 原告仅在诉状口述代偿事实,未附上三项核心证据:本人亲笔确认的完整担保合同、银行放款完整流水、担保公司真实代偿银行转账凭证、书面代偿通知书,代偿事实无法证实,追偿权基础不成立。 投诉诉求 1. 责令北京中关村银行、北京农商银行核查本次贷款捆绑担保、强制搭售问题,认定案涉担保合同无效,将本人已支付的全部担保费、服务费冲抵剩余借款本金(后续会在本人承受范围内归还剩余本金); 2. 要求债权方望江友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原始借款合同约定年化10.65%上限重新核算合法欠款,撤销超出合同约定的年化12%违约金主张; 3. 要求原告向法院完整提交全套代偿证据(本人签署担保合同、代偿转账流水、正式代偿通知书),若无法完整举证,请求法院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 4. 停止不合理催收、违规起诉行为,组织双方在合法利率范围内协商公*的还款方案; 5. 对银行、担保机构强制搭售担保、变相抬高贷款利率的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书面反馈处理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