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泰人寿销售误导致退保纠纷

网友保保_asVFJgHD

处理中

本人2022年通过银行渠道投保信泰人寿保险产品,银行工作人员存在严重销售误导,将保险产品包装成保本理财,刻意隐瞒前期极低现金价值,未做完整风险告知,投保双录流程不合规,回访非本人接听。目前保单仅缴费一期,保险公司只同意退还900余元现金价值,严重不合理。诉求:全额退还已交保费10000元。已和保险公司客服协商无果,希望*台督促企业专员主动联系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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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内容
《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所有长期人身险销售,保险公司必须留存可回溯资料(销售录音),代理人上门销售,保险公司负有管理义务,必须留存销售人员完整介绍产品、讲解现金价值、退保损失的录音资料。 请贵司提供本次销售过程中,保险代理人完整讲解前期现金价值表、明确告知犹豫期后退保巨额亏损的录音资料。贵司主张已经尽到明确说明义务,举证责任在贵司,不是我来提供误导证据。贵司拿不出完整的销售留存录音,就属于销售管理不合规。 依据《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一年以上分期缴费人身险,保险公司负有持续信息告知义务,每年缴费到期前、宽限期届满之前,必须通过短信、电话两种方式向投保人发送保单缴费提醒、效力中止风险通知。这份保单两年时间,贵司没有任何一条缴费、中止的通知,属于刻意隐瞒合同关键信息,违反保险法116条,属于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这条是客观事实,不需要你手里任何证据,监管可以直接调取贵司的外呼、短信发送后台记录一查就实锤。“不要只用签字和回访认定销售合规,《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明确,保险公司对代理人销售行为负有管理责任,销售的明确说明义务是订立合同时现场完成,事后回访不能替代售前的法定说明义务。现在请贵司出具本次销售,保险代理人现场讲解产品性质、逐年现金价值、退保损失的录音留存资料,如果无法提供完整合规的销售可回溯档案,就属于销售管理不合规。 其次,贵司连续两年未履行续期缴费以及保单效力中止的告知义务,刻意隐瞒合同重要信息,已经违反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我的诉求是全额退还已交保费一万,如果贵司依旧坚持只退现金价值,我会把两条违规事实完整提交金融监管总局江苏监管分局立案核查,并且后续走司法诉讼,申请法院出具书证提出命令,强制贵司提交全部销售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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